前言
『他在報導中指出,人民法庭當時陷入兩難,不知如何選擇:
「浦志強在公開陳述時所提出來的證據,已經說明張西德如何貪贓枉法。
法庭可以忽略這些證據,做出不利兩位作者的判決,
但這麼一來卻會進一步破壞人民心中黨國的正當性。
或者,它可以判決張西德的訴訟案不成立,
讓大眾知道原來法律是用來對抗威權的有利工具。」
安徽人民法院面對這樣的兩難,選擇了第三條路:它根本不判。
浦志強跟我見面的時候,該案的法律程序早已結束六年了。
然而,法院還是不判。
對一個在中國伸張論自由的律師來說,這樣就算是贏了。』
獨裁者的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