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舊金山和平條約 只是停戰條約?

作者: bomberhack (炸彈客)   2014-07-16 00:39:45
: : 從「殖民地」升格為「領土」的法源依據在哪? 
: 你在這裡問「從殖民地升格為領土」的法源依據其實很奇怪。
: 這麼說好了,所謂的「領土」,
: 在現代國際法中「主權」概念出現以前,
: 領土就是指統治者「實際管領的土地」,可以理解為勢力範圍。
: 而在「主權」概念出現後,
: 領土的意義就成為國家可以行使主權的土地範圍。
: 因此,究竟臺澎甚麼時候成為日本領土呢?
: 其實當大清國在 1895 年將臺澎主權移交給日本的時候,
: 臺澎就成為日本的領土了。
: 那為什麼說臺澎是日本的殖民地呢?
: 臺澎可以又是領土又是殖民地嗎?
: 當然可以。
: 殖民地 (colony) 跟領土 (territory) 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 是否是「領土」,
: 取決於主權的有無。
: 是否是「殖民地」,
: 則取決於統治者的經營目的與方式,
錯,
法律上的區別在於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有無,
當初美國是大英聯合王國的殖民地,
聯合王國開始要求跟美國殖民地課茶葉重稅,
美國殖民地跟聯合王國要求,
你既然要我盡納稅的義務,
那我也要要求參政的權利.
(選舉聯合王國議會的權利)
聯合王國當然不肯,
最後兩者就打仗,
後來美國獨立,
其中這就是原因之一.
在1898年美西戰後,
美國有所謂的列島案例,
形成所謂的為合併領土與未合併領土(殖民地),
跟聯合王國與其他殖民地一樣,
有選舉中央議會的權利差別.
: 特別是對待當地住民的方式及賦予當地住民的法律地位。
: 如果統治者對一塊土地的經營、利用方式是掠奪式的,
: 一副資源搜刮完了就要走,沒打算長久經營的樣子,
: 或不以對待國民時該有的方式來對待該土地的住民,
: 那麼那塊土地對統治者而言,就是塊殖民地。
: 所以,在日治時期的臺澎是不是日本領土呢?
: 當然是,從臺澎主權在 1895 年移轉到日本那天開始就是。
: 那在日治時期的臺澎是不是殖民地呢?
: 在明治憲法施行於臺澎並開始將臺澎住民當成國民看待以前,
: 臺澎無疑是日本的殖民地。
: 所以,
: 其實沒有「殖民地升格為領土」的問題,
: 有的是「什麼時候把領土上的人當成國民看待」的問題。
: 當統治者不把某塊領土上的人民當國民對待的時候,
: 那塊領土就是殖民地。
: 但臺澎在明治憲法施行後就真的不再是殖民地了嗎?
: 從明治憲法施行的時間點及其動機來看,
: 明治憲法施行於臺澎雖然使臺澎住民變成日本國民,
: 但這個動作實際上只是要把臺澎住民變成沒理由拒絕服兵役的日本臣民罷了。
: 所以,說穿了,日本還是把臺澎當成殖民地。
法律上講你有你就是,
先盡義務再有權利,
國際法慣例美國跟英國的獨立戰爭就是這樣來的,
合併領土與未合併領土也是這樣區分.
從皇民化開始,
以教育著手,
日本教育台灣人
鼓勵講日本話,
改日本姓,
而後台灣人先當志願役,
而後義務役,
最後很慎重的舉行政治待遇調查,
http://www.zenbowlawfirm.com/data/113205195583.pdf
這都是有程序的.
不是你隨隨便便講沒有理由拒絕服兵役.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7-16 01:18:00
用選舉與被選舉區分,那君主專政的領土與殖民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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