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鄭捷火速遭槍決伏法 林欣怡:死刑沒有嚇

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6-05-12 03:58:4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CuVeBt ]
作者: Ivanov (Visca Cataluny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鄭捷火速遭槍決伏法 林欣怡:死刑沒有嚇
時間: Thu May 12 03:28:35 2016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 Jeffrey Fagan 在紐約州眾議會的證詞
http://www.deathpenaltyinfo.org/FaganTestimony.pdf
以及他在哥大法學院的類似文章 https://goo.gl/DBMVws
首先:Isaac Ehrlich (AER, 1975)所建立的模型,是這一系列辯論的始祖
他使用的方式類似Gary Becker(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專業為法律經濟學)的模型
主要建立在人的行為會受到"誘因"的影響:
也就是最簡單的,如果你知道你犯下罪刑會死,那麼你就不會去做這樣的行為。
同篇paper使用的數據,是1950-60年代的凶殺案(homicide),
得出每殺一個死刑犯可以拯救若干生命的結論。
然而在當下(1978),耶魯大學法學院就有提出相關證據
認為Ehrlich的研究有問題:如果使用不同的資料點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
然後美國的相關研究就展開了20年的期間:許多學者用不同的統計模型,不同資料
發表文章與對方論戰。
Jeffery Fagan的挑戰點很簡單:
採用華盛頓大學教授 Leigh Epstein 與哈佛大學教授 Gary King 的標準
"同樣的模型,用相似的數據(比如說:在同一州,但不同時間)來複製一次
如果得不出一樣的結論,那麼這個研究之前討論的方向就沒有意義"
Fagan提到的幾個容易忽略的重點有:
1.) 並不是每種兇殺案都可以用死刑來嚇阻:不同的動機有不一樣的狀態
比如說:義憤行兇(Crime of Passion),當下根本就已經被衝動所控制
在經濟模型下的"理性假設" (怒氣衝天還想到有死刑?)這樣就不太可能從在
2.) 整體犯罪率的提升或下降:
在統計模型裡面沒有控制的話,會錯誤歸因整體的下降是因為死刑
反之:如果剛好某段期間凶殺案增加,可能會錯誤歸因為沒有死刑
但卻沒有考慮到槍枝開放的狀態。
3.) 相互矛盾的狀態:在某些州裡面,甚至出現
a.) 死刑執行後兇殺率提高,或者是"慘忍兇殺"提高
b.) 在不同年份死刑有出現嚇阻效果,但在某些年份卻出現慘忍效果
(既然犯案人知道自己要死刑就用更兇殘的方式來殺)
4.) 有些犯人根本不知道有死刑的存在:不知道怎麼嚇阻?
因為美國死刑各州規定不同,有些犯人事後被問到時,
反而很清楚其他州(比如德州)有死刑,但對自己犯行所處的州並不清楚
甚至有不少犯人根本不讀書,對於有沒有人被處死根本不在乎
5.) 華頓大學犯罪與統計學系的教授 Richard Berk 的研究指出
仔細爬梳過資料後,結果發現死刑的嚇阻效果只有在德州有效,而且只有在某幾年
(一年殺掉5個)的狀況下有效。其他多數各州沒效
6.) 其他替代的罪刑:不得假釋無期徒刑(Life Without Parole: LWOP)
Gregg v. Georgia (1976, 美國最高法院對於死刑確立的裁決) 之後
有些州同時存在不得假釋無期徒刑與死刑
結果發現:不少罪犯"自願"選擇死刑,他們認為不得假釋無期徒刑更可怕
某些州(德州,紐約與加州)在引入LWOP後,凶殺案比率持續下降。
最後,鄉民們最關心的稅金議題:(我其實滿好奇他的數字怎麼來的)
Fagan教授指出:
為了維持死刑的存在與執行,佛州每個案件要花 $2.5 million ~ $5 million
相對於LWOP:一個案件需要花的成本是 $1m左右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5-12 03:31:00
這篇不錯 講得很清楚 我其實很討厭貼連結叫別人自己看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32:00
我比較好奇為什死刑反而花更多錢?
作者: Go1denDragon (金龍)   2015-05-12 03:32:00
可是台灣之前有人嘴說LWOP不人道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5-12 03:34:00
關到死這個要另外討論吧 畢竟台灣沒有關到死這種東西
作者: berryc (so)   2015-05-12 03:36:00
因為現在死刑都講求人道啊. 還要麻醉...殺一個人要各領域專業人力...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5-05-12 03:37:00
贊成廢除死刑改用無期鞭刑,前提是關到死又每月打一鞭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5-12 03:37:00
這太難了 畢竟不同領域看事情的角度就會不同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38:00
在怎麼請專業人力花到一億台票也太扯了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5-12 03:39:00
可是台灣不能用無假釋終身監禁來取代死刑所以我們只剩死刑可以用 另外我們的獄所花費應該也不能跟美國比
作者: silver5566 (吟五六)   2015-05-12 03:41:00
受教了,專業、語言程度不足,需要如你這種板友分享
作者: dovepacket (鴿子封包)   2015-05-12 03:41:00
台灣的無期最多也只有25年而己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5-12 03:41:00
好文給推 應該讓更多人看建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5-05-12 03:45:00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48:00
浪費一堆時間去研究 跳樓會死這件事情也夠白癡了
作者: perceval (摸魚中)   2015-05-12 03:49:00
台灣為什麼不能用無假釋終身監禁來取代死刑?只要修法就行了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0:00
因為妳為反人類罪 就得死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5-12 03:50:00
因為沒人推動阿 廢死那群也是不反對關到死的
作者: hk416 (☑☠☜✉☎♂♀♪)   2015-05-12 03:50:00
應該找你去上 新台灣加油 關鍵時刻 改善節目嗜血內容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1:00
歐美列強快樂的公審海珊 判他死刑的時候就沒廢死?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5-12 03:51:00
沒有不 是反對而已看來我真的累了 一職打錯字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5-12 03:52:00
廢死很多群喔原來打錯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2:00
就是多群才煩 ABCDE 一堆理由 講A就跳B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5-12 03:53:00
死刑花更多錢來自於 無限法院攻防 消耗社會成本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3:00
這世界最荒謬的就是日本沙林毒氣犯案者這今天 我再講一次 到今天都還沒伏法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5-12 03:54:00
因為你永遠只看到某群可以鑽漏洞打臉的群組吧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54:00
假如有關到死的前提下 那我還勉強可以接受廢死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5-12 03:54:00
主要的廢死那群都是不支持關到死的 我檢查過了 沒打錯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4:00
死了快百人 數千人終身殘疾 養在那邊當寵物
作者: aakk001 (星)   2015-05-12 03:55:00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5-05-12 03:55:00
就為了滿足一群戰後自以為新自由主義者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55:00
原PO人不在台灣喔 那種通告費他可能還看不上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5-05-12 03:55:00
有強者可以說明槍斃成本『1億』(台幣)的原因?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5-12 03:56:00
新自由主義明明就右到極點  不懂就不要亂吊書袋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5-05-12 03:57:00
有談到訴訟成本 例如調查證據 重複更審之成本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5-05-12 03:57:00
修正,。槍斃----->死刑
作者: kue999 (小謝)   2016-05-12 14:40:00
幹嘛糾結在死刑能不寧嚇阻犯罪,殺人就是償命這麼簡單預防犯罪的工作要作,該判死的還是要判死 兩者又不衝突廢死的說讓犯人工廠工作養自己,遇到鄭捷這種拒絕上工的難道要餓死他至於廢死的說死刑比終身監禁貴,是說若有冤死的人要國賠四、五個裡面有一個冤死,國賠的錢就夠養好幾個終身監禁
作者: Viajamos (夜郎)   2016-05-12 15:19:00
"殺人償命"真的是一個理所當然的"簡單"命題?許多從小就被灌輸的觀念不代表一定正確。若決定他人的生死不算難題,那什麼才算是難題?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6-05-12 20:48:00
...數學上的數據只能顯示相對度,但不見得有實際相關要把社會學轉成數學理論是可以,但反過來就要謹慎了
作者: yudi1991   2016-05-12 22:07:00
殺人就要償命,跟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差在哪?
作者: kue999 (小謝)   2016-05-13 11:54:00
本來就沒差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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