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史上最速槍決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2 19:45:27
※ 引述《dohProject (給你獎勵)》之銘言:
: 我一直想要表達的,死刑與隨機犯的產生是獨立事件,
: 殺死他唯一的好處就是平息眾怒,
: 社會因此而能卸責,覺得事情因此而圓滿而忽略了真正的問題
:
: 在這個事件中,比起死刑存廢,
: 我更覺得擁死派一片叫好的樣貌、殺人就該償命的想法更加駭人,
: 會誕生怪物的原因昭然若揭
我再說一次,我覺得這段論述是荒謬的。
殺死鄭捷的好處不是"平息眾怒",而是"不用擔心他被放出來了。"
社會是恐懼,而不是卸責;
我們憑什麼讓大眾活在恐懼之中?
之所以叫好,也是因為太多讓人恐懼的人(Ex.曾文欽)都沒被判死,
所以社會活在恐懼與不安之中,然後這種恐懼不安在鄭捷判死的時候整個宣洩出來,
變成一種歡欣鼓舞的聲音...
如果不去深入了解,只是想說"這種聲音很駭人",
那就永遠不能明瞭會有這樣的聲音,從而只是陷入自我感覺良好之中罷了。
作者: mark7931 (盅禓)   2016-05-12 19:52:00
自以為能夠消弭「大眾的恐懼」才是真正的「自我感覺良好」就像一個尚未剖析病灶,就開「安慰劑、止痛劑」的醫生除了讓媒體模糊焦點,讓大眾更沒病識感讓國民黨因此謀取政治利益以外到底還能治好什麼病?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6-05-12 20:23:00
我覺得最根本問題讓大眾覺得國家法令形同虛設,這才是最糟糕的事!倘若每個案件都要去分析最初成因才執行,把案件拖的很長;在照顧加害者的人權同時,誰來照顧受害者家屬受煎熬的人權?最起碼,我看到的是,政府依法行政執行現有的法律時,受害者家屬是感謝政府還他們公道。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05-12 20:38:00
如果居然是慶祝"不用擔心這種人被放出來"那顯然社會已經經歷過很多不該被放出來的人的再次傷害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5-12 21:44:00
民主社會慶祝的竟然是一個隔絕的世界觀......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5-12 21:47:00
覺得難過…………有病有問題的隔離就好……http://goo.gl/pffbO9 建議看一下這篇文章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5-12 21:55:00
死刑判決定讞了,除非非常上訴推翻死刑判決,否則不管拖多久沒執刑,犯人都不會被放出來。參考蘇建和案。我說了,除非非常上訴推翻死刑判決。
作者: vega790205 (vega )   2016-05-13 07:59:00
如果非常上訴成功推翻原判決 法官亂判or檢方亂來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5-13 09:29:00
制度上就是任何死刑犯都有提起非常上訴的權力,今天羅是濫用她的權力去侵犯了人民的權利,立下一個惡例。這才是反對的重點。鄭死不死,說真的,與我無關。拒簽不會讓死刑犯被放出來,仍是隔離在社會外,對社會上的人並不會造成你所謂的「再犯可能」。除非你強調國家有義務去執行「以命還命」式的正義。拒簽其實是對死刑犯的折磨,因為不知道何時會突然又被執刑。拒簽或速簽都是「人治」而不是「法治」,都不正確。只能說,馬的法務部長,都是「人治」的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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