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細聽了前天衛環委員會關於 「德翔台北」貨輪油污的處理質詢:
台灣過去ㄧ直以來,都有類似的貨輪油污事件,可是我們的政府ㄧ直沒辦法有一套罰責對
業者(船東)有效開罰與限期改善ㄙ!現在又正逢政府交接期,又簽涉到後續要求跟船東
委託的保險公司理賠的問題!而有ㄧ向習慣碰到事件就分割處理,又缺乏統一規劃的思維
(交通部港務局負責船物賠償、環保署負責海面上油污處理與賠償、農委會負責漁損賠
償等)
各部會各自為政,時間ㄧ直流失,又想趕在颱風來後造成二度污染!可是卻沒有強而有力
的海洋法律直接先要求打撈(現有的海洋污染防制法似乎有漏洞),因為牽涉賠償問題。
我仔細聽了幾位委員的質詢,嚴格來講,對這議題有深入問題的核心的,只有林淑芬委
員(約4:09:50和6:26:00);不過其它新進的立委都有進步了!
現在問題是:德翔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