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前幾天發生了一個好玩的事:)
前幾天有個網友說,
"鄭捷被槍斃掉,就是確實少了一個殺人犯,重點在這個N確實減了1",
結果某個李姓禿頭說,"這真是愚蠢的想法"。
我覺得禿頭的說法一如往常,又是看似正確,實則不正確了。
他的討論有一個習慣,那就是"不重個案,只重整體性",
但事實上,民眾重視這個"確實的減一",我不認為這是愚蠢的想法。
說到底,這就是個案與整體的看法歧異。
在我(以及那位民眾)看來,我們重視的是"鄭捷這個人"是不是被永久隔離了,
但禿頭重視的則是"槍斃了鄭捷,會不會讓N的範圍擴大",
換言之,兩者重視的焦點不同,自然也就沒有交集。
我前陣子跟禿頭辯論的重點也是在這裡,
禿頭一直說酒鬼薔薇聖斗是個"尋求復歸社會的人",所以社會應該要對他"包容與理解",
但我說,"為什麼社會需要對一個兇殘殺人犯'包容與理解'"?
禿頭的看法是,酒鬼"不是一個人,而是社會邊緣人的體現",
但我的看法是,酒鬼就是"一個人",一個兇殘的犯罪者。
結果又是個案與整體性的爭執...
所以,鄭捷是個案,但也有其整體性在。
禿頭說強調"減一"的人愚蠢,我反而覺得他這樣說是視野狹窄,欠缺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