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罷工不用上班好像很爽?」6個QA告訴你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6-24 21:05:11
心得:
在台灣要合法罷工很難,實際發動罷工的門檻也很高,除了需要組工會
之外,甚至有一開始就不可能罷工的產業類別。雖然一般人不一定會有罷工
的機會,但事先了解合法罷工的限制,身為勞工在面臨權益受損的時候,就
可以有稍微多一點的選擇,本篇新聞提供給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RIqpJN ]
作者: kj7511 (KJ)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罷工不用上班好像很爽?」6個QA告訴你
時間: Fri Jun 24 20:52:59 2016
1.媒體來源:
關鍵評論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罷工不用上班好像很爽?」6個QA告訴你——在台灣合法罷工到底有多難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i.imgur.com/QgSz6lo.jpg
華航空服員罷工的訊息,從上週就開始陸續出現,6/21的晚上以超過99.5%的得票率拿下
「罷工權」,並於6/23傍晚閃電宣布罷工開始,造成今(24)日76航班全面停飛。
許多人可以跟我一樣,搞不清楚到底「罷工」有什麼意義?尤其是這次的「華航罷工」究
竟有什麼歷史意義?而在6/1引發軒然大波的「奴工條款」勞基法84-1條又是什麼回事?
我們除了到現場聲援之外,還可以做什麼?
* 華航罷工投票超過99.5%同意 將於近日內展開罷工
http://goo.gl/akfE07
* 「一場台灣告別過勞時代的鬥爭」 華航空服員宣布明起開始罷工!
http://goo.gl/37Guw0
* 空服員罷工重大進展!華航宣布24日76航班全面停飛
http://goo.gl/aMvvoh
https://www.facebook.com/bestcoldjoke/videos/10157151209705397/
1. 為什麼需要「罷工」?
可以這樣說,身為小小的勞工,為了向資方施壓爭取「合理的」勞動條件,除了找老闆協
商外,也只能能採取「爭議行為」阻礙公司的正常運作,才能因此造成老闆的壓力,並促
成資方同意讓步而達成協商共識。
而「罷工」就是力道最強的一種手段。
2. 這次「華航罷工」有多麼不容易?
在台灣,不管是《勞基法》還是《勞資爭議處理法》都是戒嚴時期的產物,其立法原則都
不是保障勞工權益,而是限制工人。 解嚴之後,台灣曾經一度有過罷工潮(1988年2月14
日桃園汽車客運公司產業工會發動罷工、同年5月1日台鐵火車司機員聯誼會以「集體休假
」名義進行罷駛、台灣石油工會也在這年7月15日走上街頭,提出包括調薪、考績、獎金和
人事制度調整等要求,這是國公營事業工會第一次走上街頭...)不過隨後這些罷工大多遭
到當局鎮壓...
前仆後繼 篳路藍縷 鳥瞰台灣30年罷工史
而且實際上,我們的法令是在「限制」工會罷工的程序,就像很多人質疑多數的罷工都是
為了「一己之私」而走上街頭,但是殊不知依照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規定規定
,唯一可以合法罷工的理由是——「調整事項」才可以罷工。
什麼是「調整事項」?指的是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
議才可以罷工,所以簡單說就是只有錢(資薪)、還有假(休息)的問題,以本次華
航空服員罷工爭議來說,空服員希望有關「工作時間」的勞動條件不要做不合理的變
更。
至於社會大眾以為的,為什麼罷工不是為了所謂的「社會正義」?那其實在法律上是屬於
「權利事項」,但台灣法律卻規定不得以「權利事項」罷工。
所謂權利事項指的是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
義務之爭議,也就是說如果可以單純依照現有法規契約去討論的,常見的個別勞資糾
紛,例如欠薪、違法解僱等等,原則上是不得罷工的。
3. 「合法罷工」到底有多難?
第一,必須先要有工會(就先不說台灣有多少公司沒有、或是無法組工會...)
第二,必須是屬於「非」禁止或限制罷工之行業別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規定,教師或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都
不可以罷工。又如果屬於自來水事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醫院、經營銀行間資金移
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交易、結算、保管事業及其他辦理支付系統
業務事業,還必須要經過「勞資協商」同意約定必要服務條款才可以罷工,在雇主一
定不會同意的情況,這些行業幾乎等同不能罷工。
第三,必須先經過「兩次調解不成立」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規定,如果非經調解不成立,不得為爭議行為。也就是說,即
使你要爭取勞動條件,還必須先依法經過調解委員會,也就是必須到縣市勞工局申請,由
縣市勞工局派代表當主席,勞資雙方兩次確定調解不成立以後,才能開始罷工投票。
第四,必須通過「全體過半數」的直接投票門檻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第1項規定,工會非經會員以直接、無記名投票且經全體過
半數同意,不得宣告罷工。也就是說必須經過工會會員全體以「直接」的「無記名」
投票,且必須經過「全體」過半數同意,才可以宣告罷工。
也就是說,能夠成功地通過罷工程序,通常也代表雇主方的作為真的令人忍無可忍,「若
不是忍無可忍,沒有一個空服員會走向罷工。」
http://i.imgur.com/2CH0Ct0.jpg
4. 罷工不用上班好像很爽?
拜託,對於參與罷工的勞工來說,即使是合法發動,也未必就是安全無虞沒有風險的,因
為資方可以違法採取解僱等處置,勞工就必須先承受資方違法處置的後果,包括必須先花
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去爭取自己權利。
舉例而言,如果一個勞工參與罷工,被雇主執意以其經濟優勢地位違法解僱,雇主就可以
繼續違法拒絕支付勞工薪水,勞工可能就「被迫」失去賴以維生的工作收入來源,而必須
自行面對後續的司法爭訟程序。
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來說,最長必須拖過四個月審理時間,即使成立,雇主所面對的
罰款可能也只有30萬元以下的罰鍰;以法院的確認僱傭關係訴訟,三級三審制度審理
下更是動輒數年,即使最終勞工勝訴,這段時間仍必須忍受司法爭訟、爭訟期間恐暫
無工作收入甚至導致家破人亡痛苦,往往是無從彌補...
5. 「奴工條款」到底是什麼?怎麼會有這種法規存在?
台灣的《勞動基準法》是在1984年7月30日公布實施,當時只適用在製造業、工礦業(也就
是傳統的藍領階級),但是在1996年修法後,服務業(也就是傳統的白領階級,像是:保
全...)也納入了勞基法,可以想見的是,各個雇主、老闆們都跳腳了。
所以當時的國民兩黨在協商後,為這些(慣老闆)開了一個「後門」,也就是下面的《勞
動基準法》第84-1條。幾年前的保全工時過長暴斃,但卻不違法也都來自於此。
勞動基準法第84-1條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
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
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
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6. 我們該如何支持?華航旅客又可以怎麼做?
其實,真正可以決定讓罷工停止的不是勞工,更不是工會,而是「資方的態度」。如果要
將快解決罷工造成乘客和社會公眾的不便,我們該做的是用各種可能去影響「資方的態度
」,也就是說社會輿論是否支持罷工,更是決定罷工是否成功的重要關鍵。
也就是說,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去要求選區的立委、督促我們的政府、交通部的航發會
,就是華航的大股東,用人民的力量施壓高層,重視員工權益、避免飛航安全受到影響。
如果你是旅客,不是拒搭華航,更不該罵基層,而是打電話到華航公司,轉董事長與總經
理辦公室,告訴他們,你對於這家公司的員工待遇很不滿,你支持罷工,請他們回應員工
需求,不要把氣出在基層身上。
再者,對於更多連工會都沒有人員工(像是「綠地球」航空),現在更該知道有一個「強
而有力」而且「不是站在資方立場」的工會重要性,其實工會有三種選擇,也就是企業內
工會、或是同一縣市同一職業技能工會,或者是相關產業組成的工會。
最後,請多分享關於「罷工」、「工會」的正確概念吧!
* 華航罷工怎麼回事,我們可以做什麼?——10個QA解析「罷工」制度
http://goo.gl/u1USGv
* 別再對空服員說「不爽不要做」—— 想讓台灣勞工環境更好時,酸民做了什麼?
http://goo.gl/hjZ3x7
* 你我的飛安,真的值得一間航空公司用「cost down」來交換嗎?
http://goo.gl/1xY7jB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AyXAFU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勞工要團結,打倒慣老闆!
作者: samtony (kane)   2015-06-24 20:53:00
加油,工會強大 台灣才能財富更平均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6-24 20:54:00
風向快變了......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6-24 20:56:00
罷工沒薪水怎麼會有人以為很爽?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15-06-24 20:56:00
勞工要團結,打倒慣老闆!
作者: rdmtb (騎士)   2015-06-24 20:57:00
寫的有條有理。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6-24 20:57:00
超難的門檻
作者: a77942002   2015-06-24 20:57:00
照常上班然後工作效率趨近0 不合作不就好了~~
作者: Drunken5566 (格鬥天王)   2015-06-24 20:57:00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5-06-24 20:57:00
贊成廢除勞基法第84條之一 有些保全根本過勞 沒有休假
作者: sox46 (右手的Andy Pettitte)   2015-06-24 20:57:00
但有些立法者也是慣老闆怎辦
作者: yitinghuang (大里修杰楷)   2015-06-24 20:57:00
風向永遠挺勞工 幹你慣老闆再虐待自己的員工啊
作者: we60213 (we60213)   2015-06-24 20:58:00
只能推了
作者: mnnraku (Raku)   2015-06-24 20:58:00
這篇觀念正確 給推
作者: jingping (小飛俠)   2015-06-24 20:58:00
鴻海也該組工會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6-24 20:58:00
作者: iEisen (開心過好年)   2015-06-24 20:58:00
趁這機會一定要讓資方痛,政府已經養太多沒血沒淚的資方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5-06-24 20:58:00
媒體戰啊.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15-06-24 20:59:00
這篇推
作者: iEisen (開心過好年)   2015-06-24 20:59:00
力挺史上顏值最高的罷工!!!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5-06-24 21:01:00
高調
作者: pololo61201 (噗囉囉)   2015-06-24 21:01:00
QQ
作者: chrislai (pony lai)   2015-06-24 21:02:00
只能推了
作者: Ron51320 (貝貓道)   2015-06-24 21:03:00
贊成廢除勞基法第84條之一
作者: badguy227 (我不是壞人阿,id亂取的)   2015-06-24 21:04:00
高調推,勞工權益要自己爭取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6-24 21:04:00
作者: lonelystar06 (時間會改變一切)   2015-06-24 21:04:00
是誰說罷工不用上班很爽的?…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6-24 21:05:00
借轉公民版,謝謝
作者: katana22 (濱崎瑋)   2016-06-25 10:04:00
作者: Choukai0218 (揪凱 ˙ω˙)   2016-06-25 12:03:00
詳細推
作者: akirakid (子連れ狼ー仔貓篇)   2016-06-26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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