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2379928 ()》之銘言:
: 在電業法草案中,台電的確是分割成電廠跟電網。但是法條中只有明定未來必為國營的
: 只有電網事業。
: 第五條 電力網業應為國營,以一家為限,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
: 因為後續草案有寫道,分割後的公司並不能交叉持股。所以稱為[台電]的公司就只負責
: 電網是必然的。至於其他分割出來的發電業,就簡稱A公司,B公司,C公司好了
: (有報導轉述官員,發電業不只分割一間公司,所以就先這麼打)
: 看到這裡,也許有人開始有疑問? 那法條又沒說火力電廠要交由民間經營
: 但是如果原有電廠往後還是交給台電經營,那為什麼只在草案中加註電網為國營
: 隻字不提台電分割後的電廠往後是否為必定為國營?
因為電業法規範的電廠不是只有台電,他必須同時規範所有電廠,包含公營民營。
所以他也不會去寫分割後的台電電廠必定是國營公營民營,懂?
分割後的台電各發電公司要不要民營化,權力掌握在經濟部手上,
而經濟部的這個權力,基本上不會因這次電業法修法於否而有所改變。
: 後續電廠細節這邊都有寫道
: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announcement/pdf/104C-6.pdf
: {台電公司在因應電業自由化下規劃廠網分離之可行性研究 完成報告} 104年9月
這個報告,只是台電研究所該年度委外研究報告的『其中之一』,
差不多同年度完成的報告還有評估天災風險的,這不過是其中之一,
而且這份報告寫的是火力發電假如要民營化要怎麼做,
至於要不要做等等,不是這份報告可以決定的。
附帶一題,這份完成於104年的報告是台灣經濟研究院受台電委託寫的,
而台灣經濟研究院.....
我列些知名度比較高的人名好了。
董事長:江丙坤
董事:施顏祥、徐立德、邱毅、薛香川.......
: 中文摘要1的地方就明文寫到
: 觀察電業法修正之方向,係以廠網分離之推動、電力網維持國營、
: 發電部門開放競爭等自由化措施,改善我國之電業環境。惟在上述之前
: 提下,台電公司推動民營化將跳脫過往以綜合電業進行整體民營化之
: 考量,調整為以推動火力發電部門民營化方式進行,並依此作為整體民
: 營化規劃方向之重點。
恩,那實際上台電是怎麼做的?
台電在2013年這麼說: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4/309737.htm
『
為因應電業自由化發展,台電公司董事長黃重球24日表示,台電在完成
「廠網分工」後,預計在2016年成立「水火力」、「核能」、「輸供電」
、「配送」等4個事業部,以節省支出,強化成本考量,讓台電由機構變企業。
』
104年九月,你提的報告問世。
105年一月,台電正式設立水火力發電、核能發電、輸供電、配售電四個事業部,
且看來這就是台電未來分割的方向。
105年三月,總統大選。
105年七月,目前版本電業法草案問世。
咦?
不管是台電自己的規劃或者是目前電業法草案,火力發電獨立民營化?
好像沒看到這個規劃。
而且在講白一點,目前台電的規劃很明顯就是就算電業法修正後也全部繼續公國營,
輸供電絕對國營,配售電或者獨立為公營公司或者和輸供電結合,
核能發電利用法規去綁讓他公營,火力發電去跟水力綁在一起,
總之,就是利用草案中的第五條。
『
第五條 (國公營電業)
輸配電業應為國營,以一家為限,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
設置核能發電之發電業與容量在二萬瓩以上之水力發電業,以公營為限。
但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項所稱公營,指政府出資,或政府與人民合營,且政府資金超過百分之五十者。
由公營事業轉投資,其出資合計超過百分之五十者,亦同。
』
而現行電業法中的相關法條寫成這樣:
『
第 8 條
水力發電之容量在二萬瓩以上者國營。
但經中央主管機關特許者,不在此限。
』
且現行電業法中並沒有規範核能發電一定要公營。
其實真要切割台電發電業的話,將核能與水力,
或者至少跟抽蓄發電放一起是比較合理的,
台電的作法很明顯就是要用水力綁火力一起繼續當公營事業。
: 也就是電業法通過後,起初會先切割成電網跟發電,起初都仍維持國營。但是電廠之後
: 會逐漸獨立出去(在報告內就有寫到),最終目標是將火力電廠民營化
台電自己的實際作為都不鳥這份報告了,而且這份報告還不是台電自己寫的,
是委託外人進行可行性研究而已就引伸成這樣,該說佩服嗎?
: 魔鬼一直都藏在細節裡,草案裡沒寫清楚的地方不代表不會做。相反的,有時就是因為
: 他很想這麼做,但怕遭遇太大反彈所以會分階段實施。不然早就明定分割後的電廠必定
: 為國營之類的文字了。
草案根本沒寫分割後的台電發電廠要賤賣給財團,甚至於如果今天經濟部想賣,
他隨時可以賣,不用等到電業法修正。
這個事實,不因你找一篇研究報告而有所改變。
: 總之,沒有人誤會這法案,政府的確打算將火力發電都民營化。除非在電業法中明定,
: 不然到時電廠賣光光是未來趨勢。
而且退一萬步說啦............
你拿一份前政府,國民黨政府,國民黨馬政府時代的研究報告,
還是邱毅掛名當董事的機構出的研究報告,
說現任政府,民進黨政府,民進黨蔡政府會照這份報告作?
顧問還可以說是閒職,董事?
我想你這個已經不是引伸過度的問題了。
昨天八卦版才一個拿國民黨政府提出的電業法修在草案在扯皮,
現在你拿一個國民黨政府時代寫的研究報告在說嘴?
這麼喜歡拿明朝劍砍清朝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