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曖昧的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懶人包?

作者: xxyxx (123)   2016-08-02 20:27:49
X※ 引述《jetalpha (月迷風影)》之銘言:
: 心得:
: 這是八卦版 bibimiffy大的懶人包心得,提供給版友參考。
: 另外,在看電業法修正草案的同時,請不要忽略能源局的角色,
: 這個單位的問題可能比電業法修正草案的問題來得大……。
然後,雖然他看了三次,但其實他看錯法案了。
他看到去年馬英九時代的草案了。
: 補充心得:
: 能源局澄清 台電不民營化 2016/07/28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 http://udn.com/news/story/7238/1857293
: (新聞內有台電工會與能源局問答的圖表整理。能源局回應的第四點,
: 「關切」是要到時找發電業者喝咖啡嗎?)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coR-gT ]
: 作者: bibimiffy (翻滾吧~兔仔)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問卦] 曖昧的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懶人包?
: 時間: Fri Jul 29 17:50:52 2016
: 寫在前面:
: 一、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條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條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條文
: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雖然看錯草案了,不過爭議點還是可以討論一下。
: 二、人民都被兩黨給賣了
: 三、台電真有那麼不堪?電業自由化真的可以有較低廉的民生用電?
: 〈台電的寡占和電業自由化的迷思〉
: 四、人民真的要主動關心這些議題,否則我們都是自己把自己賣掉的推手。
: =============== 正文開始 ============
: 以下只討論大家爭議的部分
中略。
: ※ 爭 議 點:電業法通過之後台電負責電力網業,為國營。
: 又因核能和水利的特殊性,所以是公營。
: 雖然說公營有50%以上由政府持股,那不是政府持股的部分是由誰持股?
: 開放鄉民認股?
現行電業法第七條

電業經營分左列各種:
一、公營:國營、直轄市營、縣 (市) 營、鄉 (鎮、市) 營屬之。
二、民營:人民出資經營者屬之。
政府與人民合營之電業,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視為公營;其由公
營事業轉投資與人民合營,其出資超過百分之五十者,亦同。

所以現在公營的台電50%以上由政府持股,那其他呢?
還是政府持股。
不管新舊法條都只說過五十%算公營,
但他可沒說現在或者以後的台電要不是釋股。
: 現行台電的業務中,最花錢的不是媒體一直帶風向的肥貓和薪資,
: 而是每天都與我們息息相關的輸配電線路,也就是電力網業。
: 在7/27的公聽會中聽到某人說輸配電線路最賺錢時,頗呵。
: 難道他以為線路架好不用維護就有電可以用?
本次草案第十條:

電業所生產或購售之電能需用電力網輸送者,得請求輸配電業調度,
並按其調度總量繳交電力調度費。
輸配電業應依其轉供電能數額及費率,向使用該電業設備之電業收取費用。

: 那颱風天台電員工是在搶修甚麼東西?地下電纜不會有人偷剪?
: 由上述可知,電業自由化後,台電除了輸配電線路〈國營〉、
: 和確定不延役的核電廠以及受限制的水力電廠之外〈公營〉,
: 到底還有甚麼財源可以應付他龐大的維護成本?
同本次草案第十條。
不過,台電應該至少會被分割成電網業與發電業,
所以發電業賺錢不甘輸配電業的事。
: 你說電路使用費?請問大家願意每個月繳多少錢維護線路?
難道有人以為現在台電不收錢維護線路?
: 4、修正草案第四條:〈本條新增〉
: 電業之組織,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爭 議 點:現有的台電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分割後還是台電股份有限公司嗎?
一家公司切成兩家後當然不是原本的公司,而會變成兩家新公司,
其中一家公司可能會繼續保留台灣電力公司的招牌,
另外一家公司成立一個新招牌,很難理解嗎?
比如說日本東京電力株式會社,為了因應今年四月日本電業自由化,
因此將公司分割成發電的『東京電力フュエル&パワー株式会社』,
輸配電的『東京電力パワーグリッド株式会社』,
售電的『東京電力エナジーパートナー株式会社』,
原東京電力轉型成控股公司,
公司名稱變更為『東京電力ホールディングス株式会社』。
相比台電,由於台電本來就不是民營事業而是政府完全持股的公營事業,
所以更簡單,連控股公司都不用,直接分割就好。
: 5、修正草案第六條:
: 第一項:...(前略),於施行後換發兼營電力網業及發電業執照者,應於施行日起算
: 五年內,分割為不同公司,且不得交叉持股。
: 第二項:電力網業依前項規定與發電業分割為不同公司後,不得兼營其他電業。
: 第三項:電力網業兼營電業以外之其他事業,應以不影響電力網業業務經營
: 及不妨礙公平競爭,並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為限。
: 電力網業依第一項及前項規定兼營者,應建立依經營類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單位,
: 不得交叉補貼。
: ※ 爭 議 點:分割後的台電不得交叉持股,請問維護費用哪裡來?
: 若是維護費用不夠呢?請問是誰買單?
本次草案第十條:

電業所生產或購售之電能需用電力網輸送者,得請求輸配電業調度,
並按其調度總量繳交電力調度費。
輸配電業應依其轉供電能數額及費率,向使用該電業設備之電業收取費用。

現在台電的成本本來就不只有發電成本,也包含輸配電成本與售電成本,
輸配電維護費用說穿了還不是由電費來,不然錢從哪來?
: 6、修正草案第八條:〈本條新增〉
: 電業管制機關應輔導成立財團法人電力調度中心,執行電力調度業務,
: 並以一家為限。
: ※ 爭 議 點:電業管制機關是誰?現行的全民監督機制不好嗎?
: 台電的供電品質或穩定度有不佳嗎?現在的電費太貴嗎?
: 如果以上皆非,那為什麼一定要把台電分割,
: 然後再另外成立一個類NCC的電力調度調度中心?
: 難道〈自由化〉這三個字真的這麼重要?
本草案無財團法人電力調度中心,負責電力調度的是輸配電業。

本草案第八條:
輸配電業應負責電力調度業務。
輸配電業為執行前項業務,應擬定電力調度之範圍、項目、程序、規範、
費用分攤及緊急處置等事項之規則,送電業管制機關核定;修正時亦同。

然後請記得,輸配電業為國營,台灣以一家為限。
: ※ ※ ※ ※ 這麼重要的民生議題居然都沒有甚麼媒體在報導,
: 有看到報導的也都寫得很含糊,意圖將這個影響民生的重大法案,
: 導向是台電員工貪婪,所以工會出來抗議工作權受損。
: 可是事實上並沒有那麼簡單,政府只是想利用大家仇視台電的心理,
: 來企圖掩蓋這個曖昧不明的政策。
: 這個草案本在下周就要交送行政院了,〈原本是今天要送交〉
: 但卻沒有媒體或是政論節目討論它的嚴重性,希望大家可以多多討論,
: 不要影響自己的權利。
: ※ 這一次,我們可不可以不要扯藍綠?理性的討論這個攸關大家民生的議題呢? ※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6-08-02 20:51:00
乖乖在這就好,乖乖在這就好XD
作者: xxyxx (123)   2016-08-02 21:05:00
然後八卦版讓一些自稱有讀書卻讀錯書、拿人家圖斷章取義之途配合核終的人興風作浪四處造謠就可以了。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21:16:00
現在台電工會的底線就是法人分離,成立一家控股公司來控制拆分後的發電公司、輸配電公司和售電公司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2 21:44:00
安啦 連台電員工都不想民營了 其他人在怕什麼
作者: bibimiffy (翻滾吧~兔仔)   2016-08-02 21:57:00
我是原po,我寫這篇前看完了去年國民黨通過的版本和今年民進黨通過的版本。
作者: M9407120 (妖)   2016-08-02 22:14:00
跟國營民營無關,這法案誇張到我都不敢看
作者: bibimiffy (翻滾吧~兔仔)   2016-08-02 22:19:00
現在的狀況似乎由不得台電的員工民不民營
作者: xxyxx (123)   2016-08-02 22:37:00
電業法修法與否都不影響台電要不要民營。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2 22:41:00
開放民營建廠 與 台電是否要民營要賣火電廠 這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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