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任職於勞工就業輔導中心的派遣職員揭發我國教師的真面目:
1、(全國?地方?)公立學校教師:
放暑假期間,有獎金可領。
2、約聘教師:
於放暑假前,都已經知道自己是否將於9月被續聘。
一部分(無精確數字可查)這些教師紛紛向勞工就業輔導中心申請失業補助,
成功請領到7月、8月的失業補助金。
9月開學後,開始(繼續?)上班。拿著就業證明,再回去勞工就業輔導中心
請領「提早就業獎金」。
最近,這條財路因故被堵死,引起這批教師的不滿,因而去勞工就業輔導中心
拍桌抗議。
心得:
1、本人一再主張:公立學校,從大學到幼稚園、從校長到教師,於寒、暑假期間應二選一
(a)全部照常上班
(b)放假去。停止支薪、停止計入年資
這項主張,沒有任何鄉民支持。教師們於是肆無忌憚,把不義之財視為當然收入,
從上到下,強取豪奪手無寸鐵的百姓。贓款到手,彼此心照不宣,外人不得而知。
從百姓搶劫而來的財富,發放給(出國?)玩樂中的全國教師之前,不需要經過
教育部長、教育局長的簽准嗎?有幾任的教育部長、教育局長如此、這般結夥搶劫
民財,坐地分贓?集體做搶匪多少年了?
2、教師納入公保。怎會厚顏無恥到跑去勞動部詐領失業補助和「提早就業獎金」?
不義之財路被堵,怎敢去勞動部所屬部門拍桌抗議?
全國為人師表,表面上尊貴,其腐敗至此,有必要接受本人再教育:
你們有沒有聽過「不予不取」戒律?
意思是:如果不是他人給予的財、物,則不佔為己有。
違反「不予不取」戒律,是小偷;法律上,是犯法(侵佔罪?)。
放寒暑假期間,沒有對社會付出任何貢獻,照領月薪,甚至巧立名目的所謂「獎金」,
有經過百姓的同意嗎?小偷集體犯案無誤。
7、8月忙著出國渡假。這幫匪徒計劃利用開學後,人氣匯集,以「捍衛尊嚴、
反對污名化軍公教」名義,糾團攻擊擋其不義財路者。
利慾薰心,長期失去反省能力的特權壓榨族群,其人格之所以被踐踏,
是因為其人格長期卑微,造成路人無從閃避所致。
示威、抗議能恐嚇政客繼續保障特權階級的不當利益。
示威、抗議能脅迫被你們掠奪的受害者施捨「尊嚴」嗎?
全國公立學校教師、校長的《社會與道德》這門課死當。
參考資料:
軍公教每年吃掉國家總預算60%,1.2兆元: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