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我們是工程師,我們要國定假日

作者: amraam (先進中程)   2016-10-09 19:45:09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61009/964623
作者/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
日前有一位工程師在《蘋果》即時論壇投書說「寧要特休,不要國假」,做為一個工程師
佔多數的工會,我們也有話要說。
首先,目前政府預計要減少的7天國定假日,過去並不是沒有放。只是在法定工時兩周84
小時的時代,這些假被拿來補每周沒上班的2小時,形成「近似周休2日」,大家才無感。
但也有部分公司,既讓員工周休2日,又給7天假,而且由勞方自由安排,這就是科技業獨
特的「彈性休假」制度。這雖然是公司優於法律給的福利,但的確跟7天假有關。去年馬
政府打算刪除7天假時,很多公司就宣布今年沒有彈休。工會做過統計,去年有彈休的73
家公司,有4成因此減少或全部刪除,另外12%則是原本要減少,因為態勢變化又調整回來
。因此減少國定假日,對我們絕對有影響。
其次,這位工程師寧可要特休的理由,是因為特休可以自由安排。但他們公司的人資大概
沒告訴他,其實國定假日也可以經過勞資協議調整放假日(參見勞委會86年台勞動二字第
028692號函),前述科技業的彈休制度就是這麼運作。彈性安排這個好處,國定假日與特
休都可以達到。
第三,他沒提到的是,跟特休比起來,國定假日比較有保障。這位工程師比較幸運,想休
特休主管都會准;可是很多工程師累積一堆特休和補修時數,因為產品進度壓力,根本休
不到。況且勞委會有另一個函釋(勞委會82年勞動二字第44064號函)說,勞工必須證明
累積的特休是公司不給休,年終或離職時才能換成錢。這要勞方舉證實在太困難,於是很
多特休時數只能白白浪費。而國定假日一定能休,頂多調整放假或領加班費,不會自動消
失。
再者,勞工團體們一直主張全國不分勞工與公務員,都要擁有同樣的國定假日19天。如此
一來,這位工程師和他的公務員太太,就能開心地一起放假。
至於明明放假仍被凹,這是公司問題而非法律問題。身為工程師,我們理解自己的案子想
負責做好,但這不代表公司可以毫無節制侵犯我們的私人時間。既然都找好職務代理人,
主管或客戶還要三不五時來電騷擾,這樣不尊重人的公司,不會因為我今天休的是特休就
懂得收斂。
最後,我們知道彈性很吸引人。可惜我們很多人的經驗是,公司才有真正的「彈性」,勞
工只有配合或者離職的「彈性」。公司講好聽是自主管理,專案在趕的時候主管連特休都
禁止,我們怎麼會有「自主彈性」去辦私事或帶小孩看醫生。實際上「在哪裡都能工作」
只會變成一早來跟外國客戶con-call,晚上加班到很晚,回去繼續不斷check mail,大家
被進度壓力追著跑,公司還嫌我們貢獻不夠。此時,彈性管理只是公司不給加班費又要凹
我們的藉口。
我們有些人幸運一點,公司以彈休名義讓我們享受到7天國定假日,而且也都休得到。但
我們不會因為自己擁有這個福利,就理所當然認為每個人都和我們一樣。不只是工程師,
還有許多科技業勞工,身處最操的單位、最累的職缺,國定假日也許是他們唯一喘息的機
會了;如果連這休息機會都沒有,該如何避免過勞?我們一樣是工程師,就是因為知道「
現實」長什麼樣子,所以我們支持全國都有19天國定假日。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09 19:50:00
作為一個工會, 沒有協助勞方向資方要求休假.這種工會應該說它很無用嗎??
作者: b195f1a (b195f1a)   2016-10-09 20:21:00
這應該是資方工會,問題是很多都是出賣勞工的資方工會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09 20:26:00
我有認識的人在裡面, 應該不是.只是我不知道他們解決問題的方法是這樣其實看最後一段就知道, 他們這個主張有內在矛盾.一方面承認不是所有人都休得到國定假一方面卻又要求增加國定假假如這七天國定假是部分人本來就休不到的那繼續維持下去, 還是休不到.最多就是他們自己的利益可能會被砍到而已.可是這是他們雇主原本給得起的部分,這個工會應該可以設法繼續維持現有的待遇.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09 20:43:00
樓上把彈休和國定假日搞混了,原文是說彈休不一定休得到而且並不是要求增加,而是維持,如果這七天國假本來就沒有,那何須修法砍掉https://youtu.be/kaSv0xdGAl0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09 20:48:00
我沒搞混, 你只看最後一段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09 20:52:00
我想它指的是換成彈休後不一定休得到請看第三段最後,「而國定假日一定能休,頂多調整放假或領加班費,不會自動消失。」https://youtu.be/39sxaKdtkJ4請看有話好說,目前已經是恢復這七天假了,所以有原本週休二日的人從今年928開始休這七天,這是勞基法的規定所以並不是只有原來有彈休的人利益才會受損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09 21:10:00
最後一段, 此文的論述對象就只有國定假日.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09 23:00:00
好吧,退一步說,目前的勞基法已是19天國定假日(含那七天),如果有勞工沒休到那七天,而沒有任何補償,那已經違法了
作者: belleyyc (belleyyc)   2016-10-09 23:08:00
部份同意elmotze提出的疑問. 讀起來該聲明的確有矛盾之處, 既認為7天假重要, 卻又很卑微地認為能放7天假是幸運不過, 個人指出這矛盾, 用意只是讓該工會意識到所反映的心態問題, 工會還有進步的空間. 加油.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0 01:14:00
再換個說法,在守法的前提下,相同的勞基法,這些工程師們有七天國定假日,其他勞工應該也享有相同權利,也就是有七天國定假日而不應該有差異,但是處理的方式可能不同,有當天放、換成彈休、有上班就換成加班費、或著挪移到其他日期放;簡單來說在相同勞基法下,勞工的國定假日天數是一樣的,守法的前提下,不應該有人會得不到這些假。只是處理的方法不一,不一定每個人都可以放到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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