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論] 「雲端藥歷」愛滋感染者的醫病關係困境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7-07-28 07:11:01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引述《teemocogs (teemo)》之銘言:
: 台灣有個資法
個資法第十六條
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如果有醫事人員因自身權力,取得完整名單後,將名單公開在網路上面任人下載?
而個資法屬於告訴乃論,迫於社會環境的壓迫誰會去告呢?
可預見的結果大概是數千到數萬人因個資被公開被迫自殺、失去工作等等
公開資料的醫事人員依然於醫療單位工作
2006胡志強病歷被公開就是最好的例子不是嗎?所有涉案的醫療人員全部不起訴處分
反正被抓的時候說不小心放在網路上的就好了
在說誰能確定名單裡面沒有高官,搞不好有首長級的人物
即使公開了就說人民有知的權力就好了
在來如果放置雲端遭到駭客竊取呢?這世界上沒有攻不破的防火牆
其他如墮胎資訊那些被公開怎麼辦?
講白了其實是某些醫師的道德操守令人質疑,更別提還有很多非醫師的從業人員流竄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7-07-28 08:52:00
因噎廢食不可取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28 09:26:00
這是實際上發生的事情,你還以為是幻想嗎?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28 10:24:00
照這理論 那所有人的病歷都不對醫護公開好不好?愛滋患者果然是特權 什麼奇怪的護航理由都出來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28 10:28:00
是不是要公開應該依據雙方的討論與意願不是直接給你插卡就可以點來看好嗎?當然看用藥紀錄也不是問題,你的隱私保密跟事後救濟呢想看用藥紀錄又不面對隱私保密跟事後救濟問題= =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28 10:42:00
醫護本就有權利取得病人的完整病歷資料今天莫名其妙弄個愛滋患者有權隱藏病歷根本亂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28 10:48:00
醫護是有權要求取的病歷,前提是要依據自主原則尊重病人的主體性與尊嚴,這是基本的醫療倫理不是?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28 10:53:00
尊重? 只要求醫護尊重病人 卻不要求病人尊重醫護是個好個尊重 醫護能知道病人的病歷是為了治療及安全 你們這些人把醫護當成啥了?別人對你好你就當成是應該的 還說不是想變成特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28 11:08:00
哪來的不尊重醫護人員呢? 是你自己的反射而已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28 11:13:00
愛滋患者有權隱藏自己的病歷還不叫不尊重哦那是傳染病耶! 你想置醫護於何地? 尊重在那?想搞新特權也想想醫護的辛苦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28 11:18:00
首先,我沒說要不要給醫護人員看,只是說這政策很粗暴現實的困難下,即便要看用藥紀錄,有需要克服的困境從來就沒有人說是一定不能看,而是不應該任意揭露不然為什麼這政策指定院所可以看的到?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28 11:25:00
你根本沒搞懂情況 那個系統內的東西本就只有醫護能看 一般人根本看不到好嗎? 搞半天你啥都不懂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28 11:30:00
我沒有說一般人看的到耶,你是不是記錯人了?重點是這個雲端藥歷的揭露並沒有其他管理跟保密的配套特別是醫療機構端的隱私保密以及就醫歧視的配套你在鬼打牆甚麼?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28 11:33:00
被鬼打牆的說鬼打牆 XD即然本就只有醫護能看到 如何任意揭露?醫護本就有權知道病人的病歷資料一直繞來繞來的人是你好嗎如果還是看不懂就算了 反正早知你是這種人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7-07-29 19:08:00
拜託 這是司法體系的問題好嗎 台灣特產恐龍法官你換一個法務然員 你看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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