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林淑芬 低薪白領外勞偷渡進來的風險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7-10-15 12:15:5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uk3kfB ]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林淑芬 低薪白領外勞偷渡進來的風險
時間: Sun Oct 15 12:15:38 2017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從經濟部、金管會等單位統計資料已證實,台灣現在絕大多數來台的外國實習生,
所領到的「實習津貼」僅接近基本工資(高薪者僅是鳳毛麟角。)
目前來台灣實習規範理論上,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僅是形式上的書審,
勞動條件皆由實習單位與外籍生自行約定金額與時數,也未有實習訪視或受理申訴機制,
無法掌握是否有「假實習真工作」之不法情事。事實上如果大量開放外國實習生的話,
恐怕各部會也無法管理。
國發會總是強調,這次立法加入「實習生」是參考美國招攬外籍生至美國企業實習
政策。但是,政策抄襲不能抄一半,#美國還是有防止假實習真工作的防弊機制,仍是
回歸到「勞工部」訂定實習指導原則,作為爭議檢視標準。
以上爆卦節錄自 立委林淑芬 2017/10/15 09:19 發布的臉書貼文,提供給關心
低薪白領外勞相關議題的版友參考。
另外,2017/10/19 立法院就要審「外國專業人材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了,
同樣也請關心低薪白領外勞議題的版友一起來密切關注此法的立法發展。
FB連結:
https://goo.gl/1WB879
FB內容:
林淑芬
2017/10/15 09:19
【再一次誠摯的呼籲新內閣,
#延攬人才不能有讓低薪白領外勞偷渡進來的風險】
下週四立法院就要審「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了,
淑芬自今年4月開始就不斷提醒行政院,
應注意開放「外國畢業二年內」新鮮人來台實習,
不受「就服法」每個月47971僱用門檻限制、
甚至連「勞基法」最低工資以及勞動條件管制都不用,
#恐造成國內白領低薪化的問題,
#將衝擊國內青年就業市場。
#繼續低薪化會讓台灣人才越流出。
特別是從經濟部、金管會等單位統計資料已證實,台灣現在絕大多數來台的外國實習生,
所領到的「實習津貼」僅接近基本工資(高薪者僅是鳳毛麟角。)
況且目前來台灣實習規範理論上,
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僅是形式上的書審,
勞動條件皆由實習單位與外籍生自行約定金額與時數,
也未有實習訪視或受理申訴機制,
無法掌握是否有「假實習真工作」之不法情事。
事實上如果大量開放外國實習生的話,
恐怕各部會也無法管理。
國發會總是強調,這次立法加入「實習生」是參考美國招攬外籍生至美國企業實習政策。
但是,
政策抄襲不能抄一半,
#美國還是有防止假實習真工作的防弊機制,
仍是回歸到「勞工部」訂定實習指導原則,
作為爭議檢視標準。
包含:
實習環境應與教育環境類似提供培訓;
實習經驗是為了實習生的利益,而不是雇主;
實習生不能取代正式員工等等……。
不敢說美國的制度有多完美,
而是一個號稱最開放,最廣納人才的美國,
也必須面對濫用實習的問題,
我們政府更應以嚴謹的態度面對。
我們呼籲國發會陳美伶主委再想想,
一定要修正過去陳添枝冒進的路線,
想想服務業那每個月領不到3萬元的191萬受僱者,
想想青年學子的就業環境。
在沒有「假實習真工作」的爭議處理配套方案,
以及沒有「國內就業衝擊評估」情況下,
不該貿然大幅開放「外籍畢業二年內」新鮮人來台實習,
我們建議刪除攬才法第二十條。
如果政府真的有服務業產業的壓力,
也應具體說明「如何盤點國內產業需要」「是真需求還是假需求」,
並訂定總額管制,而且要經過立法院審查把關的程序。
美國實習指導原則
https://www.dol.gov/whd/regs/compliance/whdfs71.htm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繁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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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efishfish   2016-10-15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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