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李明哲案起訴書全文逐字稿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7-10-21 20:31:45
※ 引述《ihcaoe (Ihc)》之銘言:
: 不錯的文章,推薦大家從頭看到尾,黃色字為引用
:
: http://www.taedp.org.tw/story/2732
:
: 兩公約於國內落實的效力
:
: 「台灣又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簽了兩公約,到底有什麼用?」「政府違反公約,
: 又不會怎樣?」「國際人權潮流與我何干?」上述幾個問題,常見於,當人權團體利用
: 國際公約倡議時,所引發的後續疑問。這些問題背後,其實隱含了兩個個更根本的問題,
: 亦即不被聯合國所承認的如台灣這樣的國家政府,在自願簽署(sign)和批准(ratify)
: 兩公約後,到底有沒有效力?以及退萬步言,就算我國立法院透過國內立法的方式,通過
: 一部所謂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 (以下簡稱兩公約施行法),立法明訂落落長的兩公約所有條文,都「具有國內法律之
: 效力」(施行法第二條),如此就確保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所有規定,在台灣就
: 不會有權利被侵害的疑慮嗎?
我來翻譯一下
如果有人違反公約 我們可以幹嘛
我可以鄙視他或著不鄙視他 然後 沒了...
公約有沒有要求他一定要被鄙視 沒有
而且 你鄙視他 有沒有保障他不爽不可以打你 沒有
他可不可以鄙視你 可以
: 第1個部份
:
: 文章寫得滿完整的,我引用一段,詳細請大家看完文章,是有幫助的
:
: 基本上,聯合國人權機制非常鼓勵各國在國內的落實,而且這也是兩公約除了具有法律
: 效力之外,更重要的締約國責任與義務,亦即必須透過「採取立法、司法、行政、教育
: 以及其他方面的適當措施,以履行其法律義務。」(公政公約第31號一般性意見第7段)
我也幫你上個色
如果我們履約 大國會幫你拍拍手
如果不履約會被怎樣 可能會被大國鄙視
如果大國不履約會怎樣 恩 他可以鄙視其他不履約的大國
也就是現在的美中互槓人權
而我在上一個主題 也講過
聯合國連自己憲法都是參考用的
而且說難聽點 聯合國任何決議最後是由五個國家決定
而公約的最終解是權 根本不在你怎麼解釋 而是在這五個國家手裡
: 推 SIDK2815: 臺灣有訂兩公約施行法 10/20 22:41
: 推 nadekowang: 公約並沒有高於各國法源依據,這句話要打一個問號 10/21 13:20
: → nadekowang: 台灣有兩公約施行法,至少效力等同於法律 10/21 13:21
不是問號阿
公約是可以做為法律依據
但要國家司法機關批准(ratify)後做為法律依據
而不是直接等於法律
若高於本國法律 並不需要本國批准
亦可說 簽約國國無批准權力 即要無條件執行
作者: CaCO2 (馬英九還我牛)   2016-07-12 12:44:00
這樣未來澳洲打工度假根本撈不到錢啊
作者: f19890230   2016-07-12 12:44:00
這樣說也沒錯,認同鈣二氧化碳大大
作者: CaCO2 (馬英九還我牛)   2016-07-12 12:45:00
那個,我是碳酸鈣啦ww
作者: f19890230   2016-07-12 12:45:00
碳酸鈣是CaCO3喔
作者: BadNose   2016-07-12 12:45:00
樓上文組
作者: hizuki (ayaka)   2017-10-23 13:20:00
指點國際現實真辛苦
作者: DGGXAM1 (13魂 \(⊙▽⊙)/)   2017-10-23 17:54:00
作者: Miule (Miule)   2017-11-04 09:16:00
不說話就會真的被當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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