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所的法制加給

作者: puddingcatCC (布丁)   2014-05-18 13:25:35
個人在公所任法制課員,本來是領表一
但以前認識的同事上週聚餐時告訴我去年8月表五有修正像下面這樣:
http://ppt.cc/pCkf
與我的資格相符(法律系畢、法制職系及法制與訴願業務)
而原本一直兼任調解秘書的人不久之前換成另一個人
換上來的人雖然是正職,但不是相關系所畢業或以法制職系任用
所以沒有跟前面一個一樣領法制加給
問過人事是說當初考量業務量,所以報市府核定時是給調解秘書
但是現在如果調解秘書無法領取,是不是可以請求人事重新核定呢@@
或是說這種核定僅限一次,之後無法再做調整呢?
在這邊先謝謝各位的回答<(_ _)>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4-05-18 14:57:00
事情你做 錢別人領!你得先確定在公所編制表是法制缺??公所應該只有調解會秘書才是法制缺吧!
作者: skywinner   2014-05-18 15:14:00
我記得公所調解秘書是法制缺呀 專業加給多5千說
作者: second137   2014-05-18 16:04:00
非法制單位僅能一人支領法制加給,應可重新核定!
作者: jcll (救照片中..><)   2014-05-18 16:35:00
服刑期滿趕快調中央吧 法制的中央各單位都很缺 雖忙但好升官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4-05-18 19:10:00
涉及組織編修,待遇調整。這不是人事能決定的 請向首長反映自己跟首長說: 這法制加給沒人領,很浪費 就讓我領吧首長同意了。就可上簽並會辦人事,請人事重新報核市府
作者: puddingcatCC (布丁)   2014-05-18 20:01:00
感謝樓上前輩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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