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我搞烏龍了,看來受訓時採購法沒學好,
剛採購科的人通知我可以找第2家來議價,
我才知道,第2家才是評選第一名,
都怪我沒看好評選辦法,搞了大烏龍,
第1家 ,總分393,序位加總 1+1+2+2+2=8
第2家 ,總分392,序位加總 2+2+1+1+1=7
我以為是看總分,心想好險是第1家勝出,
只是很憤怒,評選委員評分太偏垣第2家,
結果是看序位加總,得分少者勝出.......是第2家
晴天霹靂! @_@
而且今天也問到這次評委之一,
府上的機要祕書本來就跟該協會很好,
當然會選第2家,這跟本是黑箱作業嘛
順便提到,
這協會報告完,
第一位委員就很婉委的說,建議書幾乎沒有造招標需求寫,
要求編列1500人的預算,協會只提預計10000人參加,
活動定於9/1~11/25,協會提預計9月中旬至11月底,
陸續每個委員都提出建議書不符合需求的地方,
但機要祕書明顯偏坦,在評分時,問大家我可以打同分嗎?
我原本以為只會是一個大卡委員投給協會的,
最後卻有3位, 連最早第一位委員也投給協會,
這時我才了解.....什麼叫做照顧自己人,
記得當時按著計算機幫忙計分的手有點抖,
聽得到自己心跳的聲音,因為我太憤怒了!!!
第2家完全不符合招標需求,
昨天我還跟科長報告說是第1家勝出,
科長還說"當然,第2家不可能上的啦"
今天變這樣,科長跟我都傻了....
直說下次這種廠商在初審意見表時就不該客氣,直接刷下來.
科長叫我現在只能在議價前,
要求第2家提出符合我們真正的計畫.
若無法達到,就請協會退出.....
想請教各位,真的可以這樣做嗎?
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採購科通知我可以去找第2家議價,
在此之前可以要求第2家達到符合招標跟所訂的契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