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假設 A=簡薦委制 B=交通資位制
這樣打字比較方便
有沒有可能一開始剛考進來選擇在A的單位工作(月薪比B高)
大約做了10年左右這時A跟B的月薪差不多
然後再轉去B的單位工作(月薪比A高)做到退休,因為想要安穩退休的話考績就沒那麼重要
比較適合待B
且我是不婚族的話那些結婚生小孩福利我用不到
月薪對我來說比較重要,不知道這樣子跳可行嗎?
另外還有幾點想問
1.如果10年後在A的職等是薦七本二月薪55K
那這樣子跳到B的職等是要從薦六本一開始算但月薪55K不變嗎?
2.A跟B的高員級都要銓敘,銓敘是說要銓敘你的職系嗎?避免妳做的事情跟職系不同?
像是技術類的職系去做行政類的工作,這樣以後要轉單位必須要你的職系跟工作內容
相符之工作的時間達到一定的年資這樣的年資才被承認,否則就要從六本一開始做起
但月薪是以你當時的月薪為主 非六本一的月薪,不知道是不是這意思?
3.職系跟工作內容對應的表哪邊可以下載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