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原版要函轉的文現在局長要我們用便簽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07 19:46:45
※ 引述《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之銘言:
: 事情是 因為有一位議員發文過來
: 要我們對他質詢的問題 寫短中長程改善方案
: 然後我這是二級單位
: 發文用一級單位名義回了改善方案計劃書
代辦局文
二級處、隊代辦局的函稿
應該是直轄市
局也會代辦府文,但簡單一點,只要抓府號就可以
: 但現在文被副局長退了
: 因為議員的文裡面有一條非我們局的業務
: 原本是要函轉該局
: 但現在我們局長要我們用便簽的方式
用便簽去會辦其他局?還是便簽先存查?
一、公文的辦理規定是不可以先存後辦,但很多人都這樣幹
二、另外,有些直轄市/機關的內規,質詢、議員、人民陳情案件不可先存後辦
一是原則,實則看機關文化
二是機關文化明文化,研考在後面看你,不要被抓到
: 會他局提供意見後 在一併函復
看敘述是用便簽請他局提供意見,一併函覆
下面都依據這句話去擬稿
: 因為爬文 google 和同梯的朋友 都問過 但還是找不到解答 想來版上問看看
: 1 便簽 是附在議員和我們原本的函(稿)即可嗎
: 先前寫的是一文二稿(有計劃書回復的函稿和函轉他局的函轉文)
: 還是說 函轉那份就去掉了 直接附上便簽?
你就把議員來函影印一份(記得影本分會),當便簽附件
PS:有些機關會吃案,你正本被吃掉可能會想自殺Orz
函稿是你的機關內部文件,不要給他機關,免得被陰
: 2 另外是 便簽要怎麼寫啊T_T 我寫
: 一、本案依據XX市議員OOO辦公室105年X月X日OO字第10000000CL號函辦理
: 二' 就XXXX復會XX局陳述意見後一併函復
: 三 陳閱後擬依文辦理
一、依據本市○(姓)議員○○辦公室。。。。函辦理。
PS:我寫:一、依據本市市議員○○○辦公室。。。。函辦理。
二、查前揭函說明,涉及X事項,依Y法(此法規部分可免,除非有爭議),
  經查係屬貴管權責,請貴局於年月日前提供意見,俾利本處彙整,
  並函覆市議員○○○辦公室。
沒看過,陳閱後依文辦理,你再找找你家機關有無此慣行?
: 可以嗎 現在幾乎等於沒人可以問 所以只能亂寫 我們主任超級兇的
: 雖然依定會被罵 但大家可以幫忙我被他罵少一點嗎T_T 拜託
: 3 全部印出來以後 要怎麼放 是便簽然後我們的函稿 然後 函轉文
: 這樣嗎?便簽是不是放在函稿上附著的東西?
1.便簽(應該有你跟長官們簽名或核章處)
2.市議員來函(案據)
3.其他(目前好像沒看到)
不要放自己回覆市議員的函稿
便簽會辦就不是函轉,不需要函稿
: 4 還有一個問題是 展期的問題 因為種種原因 此文已被展延一次
: 現在要展延第二次 是否要跑紙本 ?
這個要看你們家內規了
某個直轄市,一律跑紙本;
但我也看過都線上,只是決行層級不一樣而已,第二次要到一層
: 拜託大家了 真的很不好意思 在這邊問
大概這樣Orz
你應該是剛報到,加油!
作者: porkeey (ptt)   2016-12-07 20:07:00
突然想起之前有人建議全部改線上 感覺很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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