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基礎訓報費用問題

作者: godtone5566 (統神5566)   2016-12-07 19:47:38
今天大魯去問我們人事會計
他們跟我說,從來沒人去問過基礎訓要交通費膳食費
我是第一個去問,大家都說可以報,可是我們機關卻都沒人報過
那我到底會不會一樣比照慣例領不到
如果我領不到打訴訟可以嗎??應該會贏吧。
還有我看目前基礎訓公文只寫第一天供早餐,其他供應中餐
不符合每日供餐兩次,所以可以請領膳食費吧,至少受訓日要給我吧
因為這次受訓是剛好禮拜一開始禮拜五結束
我可不可以直接禮拜五下午就公假,因為我為啥要拿我假日來趕路
我假日趕路是否應該補給我。
PS。以前我的機關都有照上開給我
最近換機關好像都沒人這樣爭取過,我這樣去爭取會黑掉嗎
PS2。我們是地方政府,常常被說我們和中央可能不同。。。
作者: snpp0933 (小小扶桑花ㄦ)   2016-12-07 20:07:00
受訓有交通費、無雜費
作者: Bacon346 (阿培根)   2016-12-07 20:11:00
第一天跟最後一天報交通費有住宿會有晚餐膳雜費只有開會才有...受訓上課沒有~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07 20:54:00
膳費早就已經刪掉了 沒膳費訓練性質沒有雜費第一天和最後一天有交通費你要回家請公假??
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6-12-07 20:59:00
如果住家裡,...每天可報通勤費比如說, 台北人,不讓你住宿,...可報通勤費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07 21:00:00
樓上這個沒有喔 依主計處規定只能報第一天和最後一天這個是訓練性質 但是機關會不會讓你報那就不一定了
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6-12-07 21:03:00
我那時候有給報 (以每天去受訓去認定)當然,... 交通費是從你家到南港
作者: Bacon346 (阿培根)   2016-12-07 21:04:00
對,出差開會有400元是雜費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07 21:04:00
讓你報每天的交通費要看會計
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6-12-07 21:04:00
不是從機關(台中)到南港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07 21:05:00
但是依主計處規定是不行的 雖然我也認為不合理
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6-12-07 21:05:00
主計處那個規定,...不能報每天機關到南港的交通費因為機關到南港超過30公里,就會讓你住宿,...沒有報交通費的可能性(自己放棄住宿,要天天通勤的狀況下, 也不能報交通費)
作者: cle031 (傲慢與偏見)   2016-12-07 21:07:00
只有交通費,公假問人事,會不會黑掉取決於合理性
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6-12-07 21:07:00
類似以後,... 去人事行政總處上課,三天的課,不讓你住宿那三天也都可以報交通費 (受訓, 交通費這個規定還在)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07 21:08:00
有問過主計處 不論有無提供住宿 訓練性質只能報第一天去
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6-12-07 21:08:00
ps: 不給報交通費的, 那是惡意解釋
作者: long0416 (~~)   2016-12-07 21:50:00
機關在金門,基訓在台中教育大學,家在台中大里,不給住宿,只供中餐,如k大所言,報基訓前後兩天交通費。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07 22:06:00
金門到台中耶 沒提供住宿 應該也要可以住宿核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07 22:07:00
老家在中部吧?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07 22:10:00
喔喔 漏看了家在台中
作者: kcento (kcento)   2016-12-07 22:26:00
聽說南港 台北人不能報
作者: lollipop9243 (cookie)   2016-12-07 23:01:00
請翻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受訓只能報交通費,而且是去回那兩天(是以公差登記),人事也不可能讓你受訓期全報公差......還有你確定剛考上就要打訴訟,對你公職生涯有幫助嗎?
作者: ssarc (ftb)   2016-12-07 23:29:00
你的毛好多,你上班會要求單位供兩餐嗎?現在基礎訓都按戶籍地分發了,既然沒跨縣市當然也不會有住宿費、交通費等問題。 有家可回謂何要付錢給你
作者: y1324 (騎在豬上的噗)   2016-12-07 23:45:00
樓上都按戶籍地?搞不清楚樓上拿來的自信那麼肯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8 00:07:00
不爽不要去,不去最大
作者: carolwu18   2016-12-08 08:14:00
今年不是依戶籍地.....
作者: lollipop9243 (cookie)   2016-12-08 10:20:00
是依機關所在地啊......不好意思,我是才識學淺的主計人員,有錯請指教,交通費本來就是以機關所在地作為起算點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16-12-08 18:01:00
純粹覺得你思想很負面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08 19:12:00
有規定從居住地出發到目的地比機關到目的地近,只能報比較近的那段交通費,基礎訓教材還有寫
作者: lollipop9243 (cookie)   2016-12-09 09:06:00
樓上,我想知道是基礎訓的哪份教材,跟我學的有點出路,因為我看了函示、基礎訓教材和三個法都沒看到,再請您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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