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位醫師對年金改革的看法

作者: Xander0130 (油頭沃克)   2017-08-26 10:47:44
針對賺「活死人錢」這件事情
如果全數歸咎軍公教家屬貪18%月退,那實在是有失公允
這事情除了「錢」,還牽涉人的濫情、社會陋習、醫師醫德
我猜想原po醫師應該是待區域或教學醫院吧
一堆地區醫院怎麼惡搞,可能你聽過,但是沒見過
很多人說老了要待療養院
但當你全身是病,卻又無法明確表達自主意識
教學醫院待完,下轉區域醫院,再下轉地區醫院,然後帶回家照顧
但是兒女忙於上班無法照顧,只好送到有地區醫院合作的療養院
想說價格可以負擔,又有醫師隨時照顧,是個不錯的選擇
重點是「有地區醫院合作的療養院」...
這種療養院,多數都是醫院自己經營的療養院
面對這些已經不可能回復正常自主生活的活死人
就像原PO醫師說的,全身插滿導管、褥瘡一堆,根本生不如死
還有些微感覺的活死人叫不出來沒人理會
完全沒知覺的活死人根本沒聲音
這時候醫師會做什麼處置?
請家屬把病人帶回家?還是請家屬簽DNR?
很多這類型的療養院不會這麼做,因為...活死人也是他們的搖錢樹
只要活死人活著,家屬每個月都要付療養費
只要活死人活著,就可以做一些看似有效的無效醫療賺健保費
所以院方會願意讓活死人死嗎?
要死了當然要急救,不然少一床還要去找新的活死人入住
家屬來就說要盡孝道,不然兒女怎麼會每個月乖乖付錢
住院日期上限到的時候,活死人移到療養院,換CD完的活死人入院
親眼看過一個活死人阿嬤突然狀況轉壞
結果院方堅持不通知家屬,醫師瘋狂急救
護理師不忍心偷偷電話通知家屬,家屬來電說要放棄急救
院長竟然還說別擔心,我會幫你把媽媽救回來
最後救不成,院長說拉去照CT,都要死了還想榨錢
家屬最後趕來醫院,無知覺阿嬤的眼角竟然流淚了
一堆療養院、安養中心就是在幹這種事情呀!!
所以我該推論就是醫生醫德差造成的嗎?!
就像原PO醫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一樣...
最後,回到賺活死人錢這件事情
其實是很多面向因素集合所造成的問題
但是以目前台灣的政策是無法解決的
再加上即將施行的長照政策
可以更加滿足台灣人「盡孝道」的心態
上述的狀況會更加嚴重更加氾濫...
作者: en90508 (EN)   2017-08-26 11:18:00
現在就是高齡化社會啊!一堆未退的同事在擔心,以後老了才是需要花錢的時候,現在改了老了怎辦,不想造成孩子的負擔。結果有醫生跳出來提出這種謬論。反正改別人都盡量改,改才是為你好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26 11:29:00
也不一定非要安樂死,"放手" 就行了
作者: Sleepcutie   2017-08-26 11:41:00
其實我很想問原原po 如何得知子女不簽是因為1.既然經濟上還撐得下去就得撐啊2.貪退休金3.其他更複雜的原因過去我家老人(教)病得很重的那些日子可沒有人來問過我是不是有人一律解讀為2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26 11:48:00
敝人前一篇多少寫了一些,子女經濟條件寬裕的不會太計較父母親的退休金,只希望父母親能夠好過賺錢是為了什麼?? 不就是要讓所愛的人能夠使用這些錢?坦白講,這某種程度上也是共犯結構,醫療院所本身參予在中講白一點,若所有人都健康,醫生就失業了全天下,除了醫療院所以外, 沒有人不希望身體健康醫療院所本身就會有矛盾點了所以,不用講子女不孝,貪圖臥病在床的父母親退休金台灣有,日本也有,而參予其中的醫療院所本身,也不見得多乾淨我也只能講一句更殘酷的假如從這個出發點來大幅刪減公教退休金那,在孝道的傳統道德枷鎖之下,只會讓所有為人子女更痛苦當初選擇當公職,不就是希望老來能有較為寬裕的生活依靠?履行承諾,這就是信用啊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8-26 12:03:00
原來那個醫生希望軍公教趕快死是不想賺錢,好有醫德
作者: iLtz (噗~)   2017-08-26 12:10:00
「有失偏頗」是錯誤語意,應該用「有失公允」或「失之偏頗」
作者: madduxH (正本良心)   2017-08-26 14:52:00
把子女貪圖臥病在床父母退休金當作正常社會現象,動機就是不改所謂寬裕退休金,如果考慮的醫療費用問題,另設立老年醫療保險,讓錢用在該用的地方,退休金的用意本來就不是讓退休人過特寬裕的生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26 14:53:00
沒有所謂 特寬裕 好嗎??要是月退伍萬叫 特寬裕,那月收30萬,退休握有上億財產那叫做啥??? ^_^ 樓上說看看我也是很希望政府對在職大幅調高薪資,並酌予減少退休待遇,可是 "現實情況呢" ,樓上您怎看???七年沒有調整待遇,退撫費率又要增加,相對實質減薪您怎交代?
作者: madduxH (正本良心)   2017-08-26 14:56:00
樓上, 特是打錯字了, 改成"的", 謝謝你提醒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26 14:56:00
設立老人醫療保險? 這又是啥?? 不就是 健保 嗎~~~~~
作者: madduxH (正本良心)   2017-08-26 15:00:00
我讚同在職薪資較低的人員可以提高薪資,這建議我OK。但把這個當作年金不能調整的理由我認同。針對重病或特殊病,健保並不完全給付,對已退休人員就有負擔,是指針對這部份的醫療保險。修正->把調薪因素當作年金不能調整的理由我不認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26 15:06:00
然後,又要再從現職公務員薪水,扣一筆錢下來買醫療險嗎?
作者: madduxH (正本良心)   2017-08-26 23:13:00
嗯,納入長照法的醫療照顧項目裡,讓老人不用擔心費用負擔的問題。
作者: iivvine (我是小蜜)   2017-08-27 06:03:00
政府對於活死人應該要先調查總數和比率吧?才知道政策要怎麼推行才會比較好吧???
作者: Sleepcutie   2017-08-27 11:40:00
如果是長照法...那更有得等了
作者: TEYU21 (恣意妄為)   2017-08-27 15:54:00
這有掛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7-08-27 18:34:00
有了長照法 活死人恐持續增加 所以長照法還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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