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在某消防局擔任財管
事情是這樣:
我們在年中的時候進行盤點,同時分隊會提報年度要報廢的財產清冊
當時某分隊提報了一張價值一萬出頭的床要報廢,後來該分隊進行廳舍原地拆除重建,床在那時候就被毀損了。
他們是在要報廢的財產清冊已經簽準之後才來電告知這件事情,尚未開始公開招標,請問各位大大,目前這個情況應該怎麼處理呢?
要請分隊上簽文敘明理由,會我們和會計核准之後直接除帳嗎?
還是要走報損程序,上簽到府轉審計的程序呢?
謝謝大家~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7-12-01 23:03:00你應該問你的主管吧 你主管會想報審計室嗎
作者:
YKC96 (YKC96)
2017-12-01 23:30:00找個木板釘一釘 …
作者:
KY (Δx*Δp >= h/(2π))
2017-12-02 01:45:00超過1萬,先跟主管報告吧,審計最近好愛查,才剛被查過。
作者: dfat (傾聽樹懶叫的聲音) 2017-12-02 07:43:00
至回收場找個類似的
作者:
wayneho (怪人)
2017-12-02 22:54:00我的觀念是毀損還有屍體就照報廢咦,是不見還是毀損?不見的話就找替代品。
way大,抱歉寫的不夠清楚,找他們的說法應是毀損後自行丟棄了
作者:
linjoe 2017-12-03 10:18:00自行丟棄可以承認丟了賠國家剩餘價值 或是找張爛的充數建議賠一賠1萬多剩餘應該不貴 充數要看到貨時有沒有照片可以請管財產的先算剩餘價格再看要回去"找"還是賠錢XD
作者: A160 2017-12-04 10:29:00
請參考各機關財物報廢分級核定金額表規定就知道如何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