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問個問題
我在工程單位工作,平時可能有廢棄物清運的問題
常常民眾檢舉,或是登革熱猖獗時期,環保局會來開單
問了一下前輩,如果局處被開單,不是承辦人自己繳,就是用局處首長特支費繳(更賤的
凹工程包商去繳
可是我覺得這實在很靠北,一樣都是市府單位,左手進右手出到底有什麼好罰的
而且還不能編預算來繳罰單,還要自己掏腰包
想請問同樣都是市府單位被環保局開單(罰單對象是XX局)
如果一直拖都不去繳,到最後會怎樣嗎?
因為處分對象是局處不是個人
聽前輩說最遠走到法院發強制執行命令來,然後首長就自己繳了
好奇如果連法院都不鳥,下一步會怎樣?查封我們局處財產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