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界之恥 淫法官蹺班 嫖妓16次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8-07-06 10:16:56
法界之恥 淫法官蹺班 嫖妓16次
建立時間:2018/07/06 05:00
怪罪病妻不行房 遭彈劾
【綜合報導】「喀嚓、喀嚓」,中年男子趁著上班空檔溜進商務旅館尋歡,身為法官的他
,原本應該在法庭上審案,或在辦公室裡審閱卷宗,竟脫下法袍變身嫖客,還被廉政署拍
照蒐證逮個正著。監察院調查後,昨天以12票全數無異議通過彈劾這名蹺班嫖妓的荒唐法
官。
監察院認定擔任台中高分院民庭法官的朱樑,從2014年12月12日到去年5月17日止的兩年
半間,竟然16次於中午或下午,在市區內的商務旅館和汽車旅館,與不明女子進行性交易
,每次時間從34分鐘到一個半小時不等。不僅其中8次是蹺班買春,朱樑甚至有兩次是在
兩個禮拜內三度召妓,離譜到了極點。
已婚的朱樑(67歲)是司法院長許宗力的台大法律系同學,他今年2月被以「出入不正當
場所」違規情節重大為由停職,當時司法院拒絕說明細節,但監院彈劾報告揭露了荒淫蹺
班買春實錄。
辯年假未休短暫外出
調查本案的監委楊芳玲昨說,朱樑接受調查時坦承,共16次與女子進行性交易,而《蘋果
》查閱監院彈劾案文發現,朱16次買春中,有15次是在周一到周五的上班日,只有一次是
在周六;其中13次是透過他人聯繫,在台中「五權商務套房」進行性交易;另外3次則是
朱自己叫小姐,在台中「蘭娜汽車旅館」進行性交易。
對於自己的買春行為,朱樑在監委約詢時辯稱,「因太太子宮切除不能有性生活,為解決
需要,與一般尋歡不同」;朱甚至幫自己辯護「自己每年30天假未休完,短暫外出不是蹺
班」,他甚至還舉德國為例,聲稱法官違反道德規範的私生活行為,不在懲戒之列。
經監委楊芳玲、包宗和調查後,認定朱違反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義務,嚴重傷
害司法形象、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通過。未來朱最重可被處以免除法官職務、剝奪公
務員任用資格。
切子宮不影響性生活
楊芳玲昨強調,朱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刑法》通姦罪等罪證確鑿,但通姦罪
屬告訴乃論,朱妻至今尚未提告。
針對朱的辯解,不願具名的醫學中心婦產科主治醫師說:「若是單純子宮切除,手術會保
留陰道,陰道長度不會被破壞,外陰部也完全保留,性行為時的感受應與常人無異,性生
活、性慾其實都不受影響。但若屬於先天無陰道病例,或是子宮脫垂患者採陰道縫合手術
治療,則確實可能無法有性行為。」
【新聞評論員】:可能處以免職或罰款
這個新聞要注意的有幾點:
一,程序部分:監察院彈劾是類似檢察官起訴的意思,最後的決定本來是公懲會,但因為
法官身分特殊,依規定是由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二,實體部分:《法官法》第50條規定了5種處罰方式,由重至輕分別為:1、免除法官職
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撤職:除撤其現職外,並停止任用1年至5年。3、免除
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4、罰款。5、申誡。
三,那朱樑這個案子最後會是怎樣結果?我們可以看之前另一個案例,高院法官楊炳禎,
多年來有召妓行為,甚至於上班時間召妓,並長期經營古董交易買賣,加上嗜賭,甚至不
顧法官身分,與有案在身之被告共賭。經常性召妓加上進行商業行為,又經常性賭博,其
結果是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屬於前述第2款(第二嚴重)的情況。
但朱樑法官的情況只有一個「經常性召妓」,如果還是用第2款去判,恐有違比例原則,
因此最可能的結果是適用第3款免職,或是第4款罰款。
朱樑買春離譜辯詞
為何買春
.因太太子宮切除不能有性生活,為解決生理需求,與一般尋歡作樂情形不同
為何蹺班
.每年30天年假都沒休完,是因法官上班時間較彈性而便宜行事,且都是短暫外出並非蹺

為己辯護
.致力司法工作逾40年,尤其派任法官後年年考績優良,辦案績效良好
扯國外案例
.德國法官法對於法官失職行為懲戒,並不包含違反道德規範之私生活行為
朱樑小檔案 67歲
期別:司法訓練所第16期
學歷:台大法律系
歷任:台中地院法官、台中高分院法官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706/38062712
作者: gygy0215 (sgh)   2018-07-06 11:08:00
禮義廉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07-06 11:13:00
蹺班就蹺班 德國懲戒事由關我國鳥事…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7-06 12:00:00
偉哉!這就是法律人的驕傲啊!
作者: angelcat0125   2018-07-06 12:03:00
公務員年金和月薪都應該對半再砍,哪個候選人提出來,我就投他!
作者: hamletgress (快樂無價)   2018-07-06 12:12:00
只准法官嫖妓,不准百性尋開心,橫批:官官相護。不要再說法官們也看不下去,你們這些官縱容他多久!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8-07-06 12:12:00
沒有監察院彈劾,這還是繼續被司法院包庇。但彈劾也沒用,不會有太重處罰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7-06 12:15:00
創造GDP,拯救失學少女,施予法治課程及愛的教育,教導二性觀念,身教重言教,偉哉!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8-07-06 12:16:00
67才早就可以申請停止辦案了,含飴弄孫領終身職薪。
作者: hamletgress (快樂無價)   2018-07-06 12:16:00
法官長年來因審判業務特殊,不受差勤免上下刷卡,待遇禮遇再禮遇,就靠法官們自律自愛?!連老鼠屎都無法清,還要說司法值得信?!
作者: ksxo (aa)   2018-07-06 13:02:00
公務員只准領最低薪資也可以阿 重點是要先說好 不要都做完了你才不給錢阿
作者: tery623 (tery623)   2018-07-06 13:07:00
好險監察院彈劾了
作者: manlike ( )   2018-07-06 13:12:00
知法犯法,法律人的驕傲,讚!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07-06 13:26:00
設立性專區吧
作者: hhenryy (北冥有魚)   2018-07-06 13:58:00
為什麼工作累了不能桑幾咧?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8-07-06 15:08:00
還有臉講休假未休,法官有在打卡的嗎?司法院再不管理讓全國公務員寒了心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8-07-06 15:54:00
法官又不用打卡,什麼叫翹班?買春有這麼嚴重嗎?臺灣不是很喜歡比照歐洲嗎?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8-07-06 17:09:00
這篇報導有必要提到許宗力嗎?譁眾取寵真是躺著也中槍啊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7-06 18:04:00
性交易臭了嗎?怎麼不去問假道學的地方首長
作者: hshzzsh (楊柳岸曉風殘月)   2018-07-06 18:40:00
其實不應該有翹班的概念,工作累了休息天經地義公務員反而應該要求比照法官,而不是叫法官降低待遇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8-07-06 20:04:00
法官嫖一下難道錯了嗎?
作者: a95921039 (a95)   2018-07-06 20:53:00
彈核是彈老二的感覺喔
作者: songyy2003   2018-07-06 21:18:00
司法官就是爽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7-06 21:21:00
若性專區設了後,去消費應該可以吧
作者: Blue8 (藍8)   2018-07-06 22:04:00
還好吧,又不是白嫖不給錢
作者: tckuo (tckuo)   2018-07-07 10:13:00
男生眼睛聚焦在“每次時間從34分鐘到一個半小時不等“
作者: wayneho (怪人)   2018-07-07 10:39:00
作者: flydragon198 (Richard)   2018-07-07 10:55:00
老實說,一堆法官幹了更嚴重的事都沒被彈劾.....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8-07-07 14:03:00
就互相掩護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8-07-07 14:19:00
下班去ok啊,上班不該去吧
作者: Musasi (以無所得故)   2018-07-07 14:57:00
法官就是爽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8-07-07 15:08:00
法官年改沒砍才能吃魚喝茶,砍了就乖了,就是沒砍才話多
作者: maskzero (武心)   2018-07-07 15:34:00
樓上 ,法官年改應該有砍喔 ,你可以看一下 31621 這篇貼文 ,不過好像沒聽到那三千多個司法人出來罵就是了…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8-07-07 15:41:00
加班的錢跟補休沒貫徹,上班的要求呢?
作者: AAApower (AAApower)   2018-07-07 16:35:00
----------台大法律系? 嫖妓?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18-07-07 17:21:00
翹班本來就是錯在先。至於罰娼不罰嫖的法律很奇怪,現行實務嫖客出來證述與哪一個女子性交易,根本鬧劇!很多人連去夜店聊一整晚發生一夜情的對象都記不住臉孔了,更何況是精蟲衝腦情形下,只在昏暗燈光下相處一節30分鐘,是能記住什麼臉孔?
作者: hhenryy (北冥有魚)   2018-07-07 18:43:00
工作累了或事情做完自然可以休息吧
作者: chram (chram)   2018-07-07 22:43:00
只是嫖妓 幹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7-07 22:58:00
如果說他沒翹班 純粹是下班時間去消費 花錢滿足性需求固然有觸法 但也要考量比例原則的衡平性吧?如果單純只是花錢買春 是否就已經構成剝奪法官資格的要件? 這是可能有疑慮的地方?大家覺得呢?
作者: hshzzsh (楊柳岸曉風殘月)   2018-07-08 00:11:00
記過申誡減薪停職都可接受,但剝奪資格就不行接受嫖妓或蹺班頂多道德瑕疵而已,他們是當法官不是當聖人
作者: dan5209   2018-07-08 03:02:00
個人也認為,若以文章來講,翹班嫖妓應該是道德層面的問題
作者: adult (批踢踢實業坊)   2018-07-08 10:36:00
那想打嘗鮮怎辦?
作者: hshzzsh (楊柳岸曉風殘月)   2018-07-08 20:30:00
結果轉西斯版被刪文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18-07-08 21:57:00
「純粹下班去消費花錢滿足性需求」?照樣還是違反我國目前法定的法官應有的道德要求,不是嗎?講得好像其他各行各業都沒性需求似的。如果大家性需求這麼大,性就是一種人權,立法者幹嘛還要訂定一個偽道德假清高且充滿歧視性工作者的刑法?更何況多數性工作者都是社會經濟地位相對弱勢的女性,特別是新住民或外移人口,這刑法規定根本充滿不平等歧視!性需求大的法官應該透過個案去聲請大法官解釋宣告罰娼不罰嫖的落伍八股法律違憲,並宣告除罪化,進而讓每個人有權利光明正大花錢解決性需求啊,不是嗎?若性行為可以成為雙方合法交易的契約內容,依照C大邏輯,法官可不可以在下班後去當性工作者?去一夜情?去約炮?一樣都是滿足性需求,你覺得可以嗎?適當嗎?名譽嗎?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7-09 06:42:00
都要怪老婆?上班時間嫖妓,是說不給錢就不算嫖?有發現16餘次是偶然?阿公級體能好,怎保養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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