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德遭彈劾 內政部:依規定可續代理宜蘭縣長
2018-09-18 20:09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即時報導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
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
公務員禁止經營商業之規定,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提案,彈劾陳金德
。
不過民政司副司長鄭英弘表示,依照停、解職規定,並沒有彈劾這一項,因此陳金德並不
構成解職要件,仍可繼續擔任宜蘭縣代理縣長,正式首長規定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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