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分別採購的定義

作者: AHELF (工作 QQ)   2018-09-18 21:10:58
※ 引述《firetfd119 (gogogo)》之銘言:
: 我們機關有50棟獨立的建物分散在某縣內,消防申報後缺失要在30天內改善完。
: 其中有些建物修繕不到5千元,大約20個,有些只換1隻滅火器500元就合格。不過有些一棟要修系統性的可能要花100萬元。
: 想要依採購法細則第13條不同施工地區用分別採購辦理,依建物分50個案子來做。
: 但會計室不同意,說都在同一縣內,又是同品項消防設備,細則13條要跨別縣市才行。
: 這樣真的要為了滅火器1隻來辦理限改展延了。
: 請問有遇到類似情況的前輩嗎?分別採購的不同施工地區是要跨縣市嗎?
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
沒有明文定義
就看誰能說服誰
很多時候是簽陳的藝術
再這問 也沒人可以幫您說服您家會計...
建議您 活用
1.50棟何必一定要用50案分別辦理...這個觀念
2.不要強求分別辦理都10萬以下...
100萬以下還有中央未達採購金額招標辦法第2條1項2款
限制性招標可以活用...
3.又沒說只能用其中一個理由簽分別辦理 同時用4個理由分別辦理不同項目也可以
就我看來操作空間很大阿~~~
作者: tteerryy (terry)   2018-09-18 21:36:00
是說像這種實質性認定,會計沒必要提意見吧?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9-18 22:33:00
會計當然不用提意見,他們只負責同意或駁回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8 22:51:00
小案包一個標,大案分開來辦,不就得了???原PO手邊應該有各建物應改善項目清單吧把差不多項目的放一個標,上百萬的快點發包辦掉而原PO若真想要為一隻滅火器拖累整個進度,那就自己擔吧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8-09-19 07:05:00
我比較好奇如果真拆了50案,原po當初是打算類似的改善項目都找不同的廠商?還是找同一家廠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9-19 09:15:00
我是覺得反正都有上百萬要發包了,乾脆一次處理完呀一次要求一個廠商趕快在時限內完成,比要求十個廠商方便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9 11:10:00
可能品項落差太大,他想分別找廠商吧而且就像大的消防工程,跟20支滅火器綁在一起還不如二十根走一個標案,大工程一個標案要是大工程辦不完,至少已經完成20根滅火器的部分不是不做,而是時間太趕,若這樣就開罰顯失公平,好說好說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8-09-19 11:18:00
m大,如果簡單的財務我會想綁在大標裡,一開工就叫他趕快進貨送來部分驗收掉但如果還要算設計標的時間…那就再考慮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9 11:23:00
主要可能還要畫圖吧,那個應該走工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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