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退休公務員逃票 被抓包竟飆罵三字經

作者: ckitwei (?)   2018-10-14 23:49:42
推 chomolungma: 整個鳳凰山系都是台大實驗林範圍 他們的確有權定義 10/14 21:27
→ chomolungma: 土地台大管的 又明確公告禁止進入了 那人也沒必要鬧 10/14 21:28
→ chomolungma: 畢竟那路線以前偷進去出事 台大都要承受善後 10/14 21:29
→ chomolungma: 門票有包含園區保險 若沒買進園區出事台大不好處理 10/14 21:32
→ chomolungma: 要說台大過於保守也對 但這不就是近年公務員的悲哀? 10/14 21:33
鳳凰山系的所有權人是台大,這沒有爭議,
依司法實務見解,既成道路必須是供公眾通行20年以上,
始構成公眾通行道路,
而查閱日本時代之台灣堡圖也已經註明該路線,
可知該步道這為明確之既成道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自由進出,
台大雖有土地所有權,惟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之目的而為使用,
地主亦不得主張收回使用,以及設立圍籬之類的設施。
因此台大可以主張園區收費,合法,
公告禁止進入,這個就有違法之爭議了。
作者: chomolungma (恩恩)   2017-10-14 21:27:00
整個鳳凰山系都是台大實驗林範圍 他們的確有權定義土地台大管的 又明確公告禁止進入了 那人也沒必要鬧畢竟那路線以前偷進去出事 台大都要承受善後門票有包含園區保險 若沒買進園區出事台大不好處理要說台大過於保守也對 但這不就是近年公務員的悲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5 00:00:00
道路??? 那條不是法律定義的道路吧.....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8-10-15 07:09:00
公用地役關係。如果有不特定多數人居住在那邊一定得走那條路,或是跟隔壁村落的貿易要道,應該沒問題。但是如果是為了遊憩用途的登山步道,有其他遠很多的替代道路,而且在後來的地圖沒這條路,看來要告贏台大的贏面不大
作者: BPM88 (BPM)   2018-10-15 07:46:00
只好轉個彎說整修中禁止通行,反正小路不必交通維持...
作者: P1986625 (123)   2018-10-15 08:04:00
整個山是人家的,是要通行去那?擺明就是要去別人家的土地玩還要凹成路過?
作者: tutu0106 ((>( ̄▽ ̄)<))   2018-10-15 08:57:00
大法官釋字400號:既成道路成立公共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該條山路不會是”通行所必要”
作者: jiunyug (均)   2018-10-15 09:08:00
推樓上,既成道路不是只有年代久遠這一個要件啊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10-15 10:40:00
台大是國家的 有說國家適用既成道路的嗎
作者: cuttleufish (熱帶魚)   2018-10-15 15:59:00
說台大是國家的,管中閔會想哭
作者: milerful (彌勒佛)   2018-10-15 21:10:00
台大有無違法 與登山客是否硬闖 根本兩馬子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5 21:37:00
說真的,第一次聽到登山路線是 "公眾通行之道路"這連林道等級都沒有達到了.....
作者: chomolungma (恩恩)   2018-10-17 00:24:00
我也第一次聽聞登山步道是既成道路..有既有判例嗎?如果是 那有500年歷史的浸水營古道林務局是封心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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