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成道路公用地役關係」之成立,須具備:
一、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二、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
三、經歷之年代久遠未曾中斷。」等要件。
亦即具備上開要件,即可認定已形成「既成道路公用地役關係」,
並不以該道路業經鋪設柏油路面或設置排水溝為必要。
另外既成道路公用地役關係之消滅有法定程序,
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因環境變遷,不繼續存在,
或雖繼續存在而已不復為公眾通行者,
行政主體即得依法律為廢止之意思表示,以消滅其公用地役關係
該管理機關為南投
南投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
「現有巷道之改道或廢止,應向本府申請,
本府應將改道或廢止之路段公告1個月,徵求異議。」
推 BlackCoal: 公用地役關係。如果有不特定多數人居住在那邊一定得走 10/15 07:09
→ BlackCoal: 那條路,或是跟隔壁村落的貿易要道,應該沒問題。但是 10/15 07:09
→ BlackCoal: 如果是為了遊憩用途的登山步道,有其他遠很多的替代道 10/15 07:09
→ BlackCoal: 路,而且在後來的地圖沒這條路,看來要告贏台大的贏面 10/15 07:09
→ BlackCoal: 不大 10/15 07:09
這裡有台大自已的解說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WyqvSFPRVE
這一條道路,叫做鳳凰嶺線步道,為清朝時代流傳至今的登山步道,
沿途多處有古代路基,至今仍有多人使用。
而且沿路有解說牌重要的岔路有指標。
從溪頭往北為北線,從南為南線,也是傳統溪阿縱走的主要道路,
今天並沒有其他條道路可以取代,
有很多產業道路與他相接(如路谷信義越嶺古道、鳳凰林道)
從鳳凰林鳥園至阿里山,沿路不是只有台大的地圖,
而是由許多私人土地使用。
地圖為什麼沒有,是因為這是步道,而不是車行道路,
但軍事地圖,林務用的地圖、及登山地圖才會有都有重點標示。
累似的古道為
茄苳古道、菁桐古道、草嶺古道,
這三條連接起來一路從汐止到草嶺的北宜古道,
地圖也不會標示的古道,但他仍有地役關系。
推 BPM88: 只好轉個彎說整修中禁止通行,反正小路不必交通維持... 10/15 07:46
推 P1986625: 整個山是人家的,是要通行去那?擺明就是要去別人家的土 10/15 08:04
→ P1986625: 地玩還要凹成路過? 10/15 08:04
不好意思,如果由路谷至阿里山算下來,
台大也只是一部份的所有權人,
其他像是阿管處、林務局都有土地,
更有多處為私人土地,像是杉林溪遊樂公司。
推 tutu0106: 大法官釋字400號:既成道路成立公共地役關係,首須為不 10/15 08:57
→ tutu0106: 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10/15 08:57
→ tutu0106: 該條山路不會是”通行所必要” 10/15 08:58
目前有人走,也沒有其他條替代道路,(路谷至阿里山)
也非通行之便利或省時,而是通行所必要之山路。
推 jiunyug: 推樓上,既成道路不是只有年代久遠這一個要件啊 10/15 09:08
推 tamama000: 台大是國家的 有說國家適用既成道路的嗎 10/15 10:40
既成道路成立公共地役關係,不代表台大可以自由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