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親友po文)
各位學長姐大家好
本人有幸錄取今年地特三等財稅行政 彰投區
但陷於選擇志願的難題之中,希望各位前輩能為我指點迷津
以下為職缺單位:
1.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工作內容:(1)財稅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工作內容:(1)財稅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的工作單位為法務科欠稅執行
在不考慮工作地點 而就工作量與工作內容來做考量的話
各位前輩有任何建議嗎?
而當初為了保險起見也有參加初等會計考試,亦有錄取
請問是否還要納入考慮
希望各位前輩能指點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