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olomonABC [板規三] 水桶兩週

作者: TEMU2000   2016-10-25 05:11:53
經板友檢舉,查 solomonABC 於 #1N_gsYUZ 文中推文
推 solomonABC: 南部人三等公民。只配坐爛車
→ solomonABC: 乖乖坐爛車吧。7縣市選出一堆沒用的立委
違反板規第三條規範,第二次違規,水桶兩週,即刻生效
作者: ULoR   2016-10-25 07:30:00
所以那篇跟本板無關的板主就是不處理???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6-10-25 08:09:00
原來有版主!?!?!?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6-10-25 08:17:00
版主:我不會說我就是滯……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10-25 08:58:00
滯台支那人那篇呢?
作者: MakotoHaruka (真琴 遙)   2016-10-25 09:47:00
原來有版主!?!?!?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6-10-25 10:05:00
辛苦板主了
作者: moriyaorange (hoax day)   2016-10-25 10:39:00
滯台支那人那篇無關板旨鬧板為何不處理??如果板主群無心管理請讓給有心的人
作者: TEMU2000   2016-10-25 11:29:00
已依據大家的反應處理該文,公告於後方文章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10-25 12:11:00
怎麼會是依據大家"反應"...沒講就不處理的意思嗎好歹當天就有人檢舉了吧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向)   2016-10-25 12:43:00
版主每天北高來回,還要支援東部,蠻辛苦的(誤)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16-10-25 13:46:00
我覺得啦,如果大家覺得有問題真的要檢舉,板主要主動發現其實不容易,誰知道是不是打鬧而已。
作者: Odakyu (青蛙騎士 瀬戸幸助)   2016-10-25 13:58:00
不告不理原則 聽過沒?
作者: zxcc79   2016-10-25 15:30:00
某人當初就講過不告不管了,還抱怨管理職不好當
作者: ecpoem (CK101)   2016-10-26 01:18:00
可是板規沒說不告不管啊...如果真的要有人告板主才管,是不是該寫進板規內?還是要使用者自己在公告海中找有說違規要有人告才理?
作者: zxcc79   2016-10-26 01:37:00
說錯了,他沒說到不告不理,是〝檢舉為主,取締為輔〞對於亂戴帽子鄭重道歉。但是一年前那次他也自己說到要針對開放噓文研議,研議到現在18個月連個X都沒看到。話說當時之亂,好像就是其中一位板主執法線曖昧不明,特殊人士挑戰戲謔推文底線而屢屢遭板友不悅,卻一再似乎放水不執法?說到感覺好像義務幫忙管板etc...講一句難聽的,這種平均不到百人在線的小板有需要到執法,光小組長出來處理就游刃有餘,還配置兩名、愛管不管、把多數板友建議聲音當馬邊風的......語畢,我該不會又要在文章推噓文閒聊被警告吧(搔頭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6-10-26 07:56:00
鐵道板水量不多 一天頂多一二十篇 配了兩個板主超級夠用 你一天撥個10分鐘巡板很難嗎 還要靠板友檢舉才辦 只是尸位素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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