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KT69 (橘淵雅)
2018-09-02 06:45:11首先謝謝ntttc正確援引有關平交道範圍的執法依據,在道路標誌、標線皆完備的前提下
,本篇針對此案是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出一些個人見解供參。
一、在平交道臨時停車
說明:影片開始該部小客車已暫停在平交道範圍內,是否構成違規分述如下
狀況一:若該車在警鈴響、閃光號誌顯示前進入平交道,進入後在停止線與入口端遮斷器
的路程中,因為警鈴響、閃光號誌顯示而暫停(網狀線),個人淺見採不構成。
狀況二:若該車在警鈴響、閃光號誌顯示後進入平交道並暫停(網狀線),個人淺見採構
成。
二、闖越平交道
說明:第二次閃光號誌顯示時,該部小客車已在平交道範圍內,是否構成違規敘述如下:
狀況:朝平交道出口端駛離,因爲警鈴響、閃光號誌顯示前已在平交道範圍內,所以應儘
快駛離平交道,個人淺見採不構成。
補充:本案小客車係起步,通過時間勢必增加,建議是原地暫停俟遮斷器開放。
三、在平交道倒車
說明:第二次閃光號誌顯示時,該部小客車已在平交道範圍內,是否構成違規敘述如下:
狀況:警鈴響、閃光號誌顯示前已在平交道範圍內,但未能及時駛離平交道,所以改採倒
車返回入口端,個人淺見採構成。
補充:如果小客車是卡在平交道出入口兩端遮斷桿內,一定要撞斷出口端遮斷桿駛離,千
萬不要倒車撞斷入口端遮斷桿,第一是因為安全,第二是因為倒車除了要賠償遮斷桿修理
費用,還要收罰單。
實務狀況千奇百怪,小弟只能列舉幾點普通的情境,個人見解亦尚有不夠完整之處,歡迎
大家一起討論求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