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高鐵和交通部爆合約爭議 2點角力「硬碰硬」攸關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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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與大股東交通部爆「合約爭議」!高鐵近期爭取國旅團體票及海外行銷成本納基本費率
交叉補貼,但此舉恐讓過多成本移轉給全票旅客埋單,交通部無法接受。
此外,政府挹注300億元金援高鐵財務改善,除延長特許期外,並設下平穩機制,若有超額
營收,須按比例回饋政府,不過高鐵最近又主張繳回國庫的額度都要用在高鐵上,這點交通
部也不採納;就此2點,高鐵已多次發文給交通部,要求提列合約爭議,不惜走上爭議協調
、甚至可能仲裁的路。
2015年時,高鐵面臨破產危機,經政府挹注300億元,才脫離困境,不過政府泛公股持股比
例高達64%,也讓高鐵被視為「公有民營」企業,最大股東為交通部,而高鐵經財改後轉為
獲利,未料最近卻傳出與交通部爆發合約爭議,不惜與大股東硬碰硬。
海內外旅遊行銷成本恐由全票旅客埋單 交通部不同意
交通部推動高鐵財務改善後與高鐵新訂合約,攸關高鐵票價的基本費率計算,納入「法定優
待票差額交叉補貼因子C1」,高鐵推出老人、兒童等半價優惠成本可交叉補貼,另「離峰、
通勤及特定旅運需求等差別定價調節因子C2」,也同樣納入基本費率公式計算,且近來還打
算將海外行銷票和假期團體票等成本也納入C2,此舉恐讓行銷旅遊成本都移轉至全票票價上
,因此遭交通部打回票,但高鐵不服,打算提列合約爭議。
此外,高鐵與交通部歧見不僅於此,針對超額盈餘回饋政府的「平穩機制專戶」,只要當年
度獲利逾40億元,即須按比例提撥至該專戶,累積逾100億元,超額部分提交政府鐵道發展
基金,但交通部將相關基金用於推動鐵道產業發展和安全,高鐵卻不服,認為要用在高鐵上
。
高鐵要求成立協調委員會處理爭議 若無共識可走上仲裁
基於這2項意見歧異,高鐵屢屢發文給交通部,主張2案提列合約爭議,並要求成立協調委員
會。若協調不成,依機制將可走上仲裁,和交通部硬碰硬的姿態明顯。
知情人士表示,高鐵確實有發文給交通部,主張該2項為合約爭議,不過政府當時除延長高
鐵特許期1倍時間,也沒有收回饋金、權利金,有如房東不收租金,但要求平穩機制專戶超
過100億元後,按不同級距比例回饋國家,而納入鐵道發展基金,則用來推動鐵道產業發展
與軌道基礎研究等,不清楚高鐵為何列屬合約爭議。
此外,知情人士指,基本費率交叉補貼因子C2包括通勤、離峰和特定運輸目的,可保障通勤
族票價、包括回數票和定期票較優惠,另離峰可用更多票價優惠鼓勵尖峰旅次移轉,至於特
定運輸目的則由交通部認定,但將海外行銷和高鐵假期團體票等成本納入,透過交叉補貼、
移轉給全票旅客埋單,這對一般旅客並不公平。
高鐵:協調委員會為合約常設組織 釐清未盡事宜和爭議
針對爭議,高鐵回應,與交通部訂有興建營運合約作為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規範,其中明訂
簽約後即應成立「協調委員會」,用以解決任一方履約時的爭議事項與未盡事宜,協調委員
會原即為合約中常設性爭議協調組織,而高鐵前已多次向交通部請求,就已發生合約文字解
釋疑義與涉及合約未盡事宜等爭議進行協商,其中包括可列入C2票價因子優惠項目,及平穩
專戶動支範圍和申請程序等事項,盼尋求解決歧見,惟雙方仍未能有共識,因此依合約機制
積極研議尋求協調委員會協助解決爭議,並依董事決議續處。
此外,高鐵指,有關高鐵票價計算公式,於2015年財務解決方案後,依雙方合約機制,即已
將法定及行銷優惠均納入交叉補貼機制,高鐵僅就票價計算的C2因子項目與交通部進行協調
以釐清疑義,實為確保公司未來可因應市場變化,自主規劃多元、彈性的行銷優惠方案。
高鐵強調,依合約有關平穩專戶動支方式規定,動支事由包括「票價優待或調降票價」、「
辦理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及「配合政府政策」等3項,惟目前交通部僅依「配合政
府政策」,即將專戶內款項全額挹注鐵道發展基金,無疑形同排除另2項動支事由的適用,
因此高鐵就興建營運合約所稱「配合政府政策」的適用範圍,與交通部協調解釋,以釐清合
約中未盡事宜。
交通部:執行主管機關裁量權 無關合約爭議
交通部則回應,無論是交叉補貼的C2,抑或是平穩專戶配合政府政策應用,營運合約中都寫
得很清楚,皆屬交通部基於主管機關的行政作為,且交叉補貼項目為交通部基於主管機關的
行政裁量權,並非合約範圍,交通部不認為這是爭議事項,也不認為有合約爭議,不需透過
爭議協調委員會來裁量,且財改案後,雙方已和議協調委員會暫時停止運作。
(李姿慧/台北報導)
心得:
高鐵好像還無法認清現實
財改後已經不是原來合約BOT的高鐵了
交通部不是吃素的
讓你延長一倍特許權又增資入股當大股東
高鐵還想不配合政府當然門都沒有
直接表明你就是小弟連仲裁的資格都沒有
票價不准調就是不准調
還想管專戶的錢怎麼用?
先照照鏡子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