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男愛在火車上自慰噴精 四度狎褻女乘客終於抓去關了
蘇男有特殊癖好,熱愛在台鐵上打手槍。(資料照)
2022/11/19 17:0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蘇姓男子之前3度在台鐵上自慰,且朝女性乘客頭髮、脖子及
衣物噴射精液,分被判拘50日及判刑3月、4月,均可易科罰金。沒想到蘇男覺得罰錢不痛
不癢,去年國慶日搭乘太魯閣號,又掏出下體對著一名女乘客自慰。高等法院轟蘇傷風敗
俗,不尊重女性,日前依公然猥褻罪判他7月刑,不得易科罰金,確定要關。
蘇男性好在台鐵上自慰,2017年3月間,搭自強號行經松山站,站在走道公然搓鳥,被新
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拘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同年4月間,他從新竹搭自強號北上,
在列車上閒晃,見一名女子坐在車廂間的階梯上,竟一時興起在她背後打手槍,噴精在她
的頭髮及外套上,被新竹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蘇男不知悔改,2020年間又搭自強號南下,於列車經過台北站後,突興致勃勃,衝到廁所
自慰,再把精液潑灑到一名女乘客的頭髮、脖子及衣物上,被新北地院依毀損罪判刑4月
,得易科罰金12萬元。
繳錢不痛不癢,蘇男屢罰屢犯,去年國慶日搭上前往花蓮的太魯閣號,經過萬華站時,他
又在走道上朝一名女乘客自慰,嚇得女乘客當場逃離,蘇男見狀抱頭鼠竄,被另一名正義
男乘客攔下,移送法辦。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蘇男已婚,有小孩要扶養,卻屢次觸犯罪質雷同犯行,又未和被害人和
解,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猥褻罪判刑7月。蘇男聽到不得易科罰金,當場嚇壞,趕緊上
訴認罪,並表達和解意願。
高院指出,蘇男4度犯下妨害風化罪,時間點接近,一審卻未認定為累犯,判決有違誤,
予以撤銷。高院認為,蘇男多次犯案,素行甚劣,傷風敗俗,絲毫不尊重女性,顯然對易
科罰金的刑罰反應力薄弱。
高院表示,蘇男雖已承認犯罪,願意賠償,犯後態度尚可,但考量他是累犯,被害人不願
和解,綜合評價後仍維持7月刑度,全案確定,噴精狼確定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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