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4年7月4日 上午6:11 http://goo.gl/aFO7W6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交通部對遠通電收轉置末代收費員的績效考核昨「放榜
」,四百五十五名求轉職收費員,僅九十七人謀得新職,高公局卻認定遠通寄發的「任用通
知書」大部分有效,僅需再替十六人找工作。勞團及收費員自救會昨急往交通部抗議高公局
「圖利、放水」,不排除掀起更大抗爭。
高公局昨認定,九十七名在職者外,五十七人到職又離職,六十二人尚未報到,報到又離職
卅九人,都算遠通盡媒合責任,僅列舉「沒有在職證明文件」等小瑕疵。其餘兩百人參與面
談後未錄取或從未參加媒合、面談者,遠通上週寄出兩百份「任用通知書」。
高公局邀集四名專家(法官、律師、勞工學者、消費者團體負責人)成立檢核小組,以最低
要求「工作是否在同縣市」、「地點是否在卅公里內」進行檢核,僅十六人轉置被列「缺失
」。
另有通知書缺乏送達文件、不應附帶「不選擇即改領五個月補償金」、任用內容不明確等缺
失,將給兩週「缺失改善期」,七月十七日前未改善就算違約,但仍有二週至一個月的違約
改善期,仍未改善才會依合約日罰五十萬,可溯至十八日計算。
收費員自救會會長林碧煌質疑高公局「該給紅牌卻亮黃牌」,要求立即開罰。收費員未來不
排除堵馬總統陳情。遠通發言人陳世莉說,將另找職缺替十六人媒合,其餘缺失會評估改善
。
================================================================================
評論:
工作轉置要求在同縣市+30公里以內...
一般人表示:不同縣市工作->通勤
太遠要離鄉背井的->找套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