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港逾30年兩座橋梁 15日起實施43公噸限重通行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3日電)
花蓮港務分公司去年進行轄區內4座橋梁健檢,檢測報告指出使用超過30年的22號、
24號橋載重不宜超過43噸,15日起將實施限重通行,進出須提供載貨過磅單查驗。
花蓮港務分公司指出,4座管轄橋梁,包括民國107 年完工的花蓮港景觀橋為鋼構橋
梁、78年完工的花蓮港24號、22號及20號高架橋為預力混凝土橋,其中22號橋使用量最大
,平均1天重車進出約1000趟次。
南方澳斷橋事故後,花蓮港務分公司重新編列港區橋梁檢測、補強及修繕作業,去年
委請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評估花蓮港各橋梁安全載重,經評估22號、24號橋主要對外橋
梁載重不宜超過43公噸,現階段實施限重通行,後續將規畫補強工程。
限重通行預計15日實施,目前已在港區懸掛宣導布條。花蓮港務分公司指出,貨車進
入管制站需提供載貨過磅單查驗,港內進出作業車輛若載重超過限制,應於回程減重後憑
過磅單通行;43公噸以上重車則不提供借道。(編輯:卞金峰)1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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