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施行細則

作者: 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16-06-12 00:01:10
版本時間
第一版 2016/06/12
第二版 2020/03/10
板規精神摘要如下:
‧不希望出現只問問題沒有內容的文章
‧禁止惱羞成怒而出現人身攻擊或是言語挑釁、訕笑、嘲弄的現象
‧禁止政治筆戰或是鄉民亂入的狀況
‧本版的發文,無關於種族、宗教、善惡,禁止無關三國歷史的討論
‧有關演義內容可討論,但禁止反客為主現象
‧本版管理辦法大體依據不成文法,其作法以不違反成文法為原則
細部施行罰則:
禁言處罰
一.人身攻擊 最重七天
二.緣由不清噓文 最重七天
三.廣告文和Cross-Post、無理鬧版 永久水桶
四.訕笑、嘲弄、語氣不佳、延伸他版(文)無關之爭議者 最重七天
五.若一帳號已列入水桶名單,開分身帳號再度犯規 兩帳號皆最重終身水桶
六.公告下爭論、喧囂、牽扯無關爭議 最重十四天
七.推噓回文以三行為限,版主視情況警告不從 最重七天
警告設定:
一、警告於本版屬於提醒性質,並非正式處罰
二、違反板規情形,板主判定無法容忍者得以不警告逕行禁言
三、違反板規情形,經警告無效,板主得以視情形處以最重禁言懲處
鬧版無關文處罰:刪除、劣退文章
一、發文內容為「如題」或一行文、未爬文即發文,以及內容無意義者。
二、除板務外,內容超出本板討論範圍
三、細部錯誤,經板主提醒仍未改善者
四、文章或推噓文中偷渡政治、以古諷今,禁文、劣退處罰,最重6個月。
(認定方式以版友檢舉為主,版主主觀酌情仲裁)
五、在版上遭受禁言處罰超過兩次,屢勸不聽,可視為鬧版,最重6個月
檢舉方式:遭受人身攻擊或是版上討論違反版規之虞
一.寫信給版主檢舉:附上文章代碼、爭議內容段落等
二.版主根據情況考量是否處罰,不另行回信說明
情況較輕微者板主可考慮先給予警告方才付諸處罰。
遭禁言處罰多次三次以上,版主判定難以容忍,可舉辦公投,經3/4投票人同意後永久水桶。
板主權責可酌以減輕,不得逕行加重。
若有人自覺遭受他人不當言語攻擊挑釁,可自行舉證附上由板主裁處之。
受懲處人若有意見可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5-02-15 23:36:00
c版主已經三個月沒上站了.....
作者: andy82116 (哭哭鯊魚)   2015-02-23 10:54:00
這版有版主可以幫我處理嗎...
作者: chordate (封侯事在)   2015-03-11 18:11:00
推文間隔時間實在太久,是否應該徵詢版上使用者意見?
作者: swallow510   2015-03-29 09:40:00
同意樓上 拜託版主別這麼擾民好嗎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6-06-20 14:42:00
啟秉版主大人,我是有些超過沒錯,但如果您爬一下原Po這篇是推錯篇Sorry,可以幫忙刪嗎
作者: huang19898 (huang19898)   2016-07-01 14:09:00
姜維傳劇情超神推錯篇...
作者: ggxxsheep   2016-08-21 14:55:00
可能要奪取何苗的兵吧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5-03-04 23:14:00
本版 #1W4mnwjG 這篇 版主已經警告 boman 依然多行推文 妨礙閱讀
作者: HarunoYukino   2016-07-18 08:06:00
#1ajLkCLR (SAN) coober已是本版屢次造謠慣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