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1016 2015-03-07 11:27:20各位版友好,
因手機發文排版可能不好請見諒
想請教各位版友,
我被主管陷害使副董要資遣我,
雖然現在董事長知道真相要換掉主管
(因為這主管常常捏造不實內容利用老闆散佈謠言,
現在終於被董事長發現)
問我願不願意再留,
但因副董有說一些難聽話ex惡劣、囂張、跋扈,
我也不想再待了。
可是副董現在說不讓我被告知資遣後加20天離開,
不然不給資遣費,
我學過一點點法律,資遣費什麼的我都有表明立場,
且我被趕走的情形完全不符合勞基法第11條或13條,
但公司卻因為還沒找到人交接不禳讓我走,
(我的工作內容原則上只有我一人可做)
勞基法16條的確也只有說雇主只要提前20天預告員工…
(到職後快滿2年)
請問各位版友我能如何盡快離開這是非之地?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