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公司第一個月過去快要變成正職,
發現合約當中有獨立一份教育訓練的合約,
教育訓練是因為,工作有一些必上的課,屬跟機構合作的證照課,
目前知道大概費用至少40k
其中內容重點有:
1.研習費用與雜支由公司負擔
2.每次研習費用分三年攤,
受訓未達一年「離職」或「被解雇」賠全額
兩年賠2/3,三年賠1/3
越看越毛,請問
大家教育訓練費用攤的時間有三年這麼長嗎??
「被解雇」 也算要賠??
「每次」研習,是否會無限延長下去
ex工作第一年上A課灘三年,第三年上一個課又攤到第六年這樣
這樣應該要怎麼辦 可以拒絕簽嗎
非常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