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t15 (新心)》之銘言:
: 回台兼職英文家教一年多一點點
: 已教過20幾個案子
好奇來臆測一下 我是沒當過家教啦
但是自己對家教業的淺薄認知來說 理論上應該都是學生下班下課找家教
所以兼職英文家教一年教過20幾個案子 到底是怎樣的狀況?
假設三小時一個單位 週一到週五晚上各可以教一個 (5)
週六週日 早上中午晚上各可以教一個 (3x2=6)
也就是說一個家教全開 一週也只能教11個
一年教20幾個 是否代表平均起來最多每個學生只教半年? 如果沒有全滿又更少?
有待過家教業的版友可以分享嗎?
如果你請到個超猛的家教 會只上他半年課的同學請舉手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