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ibin (救贖)》之銘言:
: 6.公司不能隨便扣你薪水!
: 內政部七十五年九月二日怑台內勞字第四三二五六七號函
: 勞工於工作中故意或過失損壞產品或其他物品,其觸犯刑章部分,
: 雇主可訴請司法機關辦理;
: 關於民事賠償部分可由雇主與勞工協商決定賠償金額及清償方式,
: 如未能達成協議,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者,應循司法途徑解決,
: 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請問
遲到十分鐘扣幾百元,上班時坐著被發現扣幾百元,
下班忘記打卡扣幾百元,上班沒化妝扣幾百元
被人投訴不管對錯一律扣你幾百元這是合法的嗎?
職場上一堆月薪22K東扣西扣變成10K不到的例子多的是
為什麼老闆可以用這種手段控制員工而不是用減少或不給獎金
的方式避免員工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