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個長期不公平的點

作者: nozzle2010 (nozzle)   2016-09-11 23:49:30
※ 引述《amou1030 (手牽手一起走過)》之銘言:
: 簡單地說
: 加班費是以前二小時1.33 後兩小時1.66倍來算
: 但是補休通通以 1:1來換算
: 加班一小時換補休一小時
: 這樣對於有些有淡旺季的行業,老闆就可以鑽漏洞
: 旺季加班,淡季補休,加班費一毛錢也不用給,也沒犯法
說真的
你可拒絕加班
除非這份工作的升遷潛力巨大
不得不迎合老闆
不然我看不出來有什麼理由非得願意加班
另一方面
補休替代加班費也是需要勞資雙方協商同意的
你要爭取同樣的加給
甚至優於延長工時的1.33 1.66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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