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晚安
手機排版請見諒
因為怕被認出恕不提供產業類別和年齡
我已經在目前任職的公司待了將近11個月
9月底有到其他公司面試
之後人資陸續打給我三次
談期望薪資跟到職日等事宜
最後一次的電話中告訴我預定到職日是11/1
但提醒我等到拿到正式offer再提離職
雖然勞基法有規定工作未滿一年
前10天再提離職即可
但現實是另外一回事
以前同事還是都被拗了快一個月才走
加上我希望換工作前能至少有5天休息時間
要冒險先提離職嗎?會不會最後兩頭空呢?
(面試我的主管有說歡迎我來 但主要的關卡似乎是人事漫長的流程......)
謝謝大家 還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