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2日為週六、12月25日為週日,若週六或週日公司原本就排定是勞工休息日、或
例假日者,雇主應給予加倍工資或擇日補假。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依照現行勞基法規
定仍為國定假日,雇主應給勞工放假、工資照給;或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給予加倍工資或
擇日補假。
今年11月12日為週六、12月25日為週日,若週六或週日公司原本就排定是勞工休息日、或
例假日者,雇主應給予勞工額外補假一天;採輪班制的企業應和勞工協商徵得同意與其他
工作日對調。
勞動局特別提醒,自今年10月1日起,時薪制的基本薪資已調整為126元,因此於國定假日
出勤的工讀生、部分工時人員,其薪水應給126元乘以2以上,才符合「勞基法」規定。若
對國定假日放假規定、給薪問題與資方假日協調爭議,可向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尋求
協助。
https://goo.gl/6zFqg1
https://goo.gl/ariE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