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ary版的大家好,
有個關於離職的問題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目前這份工作剛做滿一個月不久,
當初被主動邀約面試想說當面試經驗也好就赴約了,
沒想到意外被錄取。
當時看工作內容雖然不是自己原先想做的,
但還是想說應該可以試試看,
也許自己可以接受。
結果做了一個月覺得工作內容不是自己想要的,
於是決定按公司離職預告期規定在這星期五提離職做到下星期五為止。
但現在有個問題是:
因為我們公司是比較有體制的大公司,
我應徵上的職位是A駐區單位下的B營運處的行政,
但是因為面試我進來的A駐區大主管安排我先在A駐區單位上班並和行政人員的前輩學習,
想說等我上手後再讓我過去B單位上班,
所以我到職到現在的一個月都還沒到真正錄取我的B營運單位上班過...
雖然每天都有用信件電話line和B營運處小主管進行工作和業務的往來,
可是B主管本人我幾乎沒見過...
所以問題來了:
我如果提離職是只要和面試我進來的駐區大主管A當面提獲准後再和小主管B用電話或Mail報告嗎?
小主管B其實這一兩個星期有在問說我什麼時候可以過去B單位,
要我一星期去個兩天也好,
而A主管原先也是要我這週過去,
但又臨時和帶我的前輩說不用那麼趕沒關係...
所以我想說趁A大主管還沒改變心意前先說明我應該不方便過去B單位上班並提離職...
大家覺得這樣的處理方法會很不ok嗎?
基本上我是希望能夠早點離開盡量不要再牽扯更多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