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連署人數達4200人以上,勞基法應刑罰化

作者: m10423010 (apeace)   2017-12-25 23:36:47
大家好,
目前連署人數超過4200人,只剩下最後6天了,如果連署沒過真的很可惜,
請大家幫忙分享,謝謝。
提案網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PS:本人PTT帳號登入次數還不足以在Gossiping版PO文,希望鄉民能夠幫忙分享,謝謝
以下是我的3點建議:
1.企業雇主違反勞基法後,十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雇主(或企業負責人):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2.勞基法的罰鍰應提高:10萬~1000萬,可連續開罰
3.增加勞檢員人力
作者: woodsy (鎮神退駕百舉待廢)   2017-12-26 00:04:00
我的問題是:地方政府怠惰不執行該有何處分
作者: charge6530 (平鎮屁話哥)   2017-12-26 00:15:00
瀆職啊
作者: iMooNK (iMooNK)   2017-12-26 00:21:00
想法跟樓上一樣 然後我有附議了~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12-26 03:03:00
全部都反對,除非勞工偷懶/摸魚也通通刑罰化。有些人真的是瘋了啊,哈............
作者: saram (saram)   2017-12-26 03:14:00
拘役? 這是共產國家嗎?欠稅過份可以叫人坐牢,那是虧欠國家全民的.但企業違反勞基y法,不過是他與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問題,欠私人錢要坐牢?員工因操作錯誤使公司產品破損要坐牢嗎?樹上有十隻鳥,你打下一隻後,還剩下0隻.立法看看吧.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2-26 07:14:00
勞工嫌自己處境不夠悽慘才會立這種法別再妄想一步登天了 路是慢慢走出來的
作者: TimeFly55 (TiMeFlY)   2017-12-26 08:40:00
不錯 這個連署版提案越來越沒有智力下限了 但看來讓人發洩的作用還是有的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12-26 08:47:00
真的是智商堪憂
作者: vanattenhove (van)   2017-12-26 20:42:00
這法通過 台灣應該會有70%的老闆都會被抓去關
作者: saram (saram)   2017-12-26 21:46:00
不是說打鳥問題嗎?通過以後,絕不會有老闆被關.但是到處都是失業的人,在就業輔導中心外排長龍.現在薪資低是一個事實.但是至少有工作有生活費.俗語說好死不如賴活.想要保持低失業率兼顧工資合理提高,只以一個辦法.就是他媽的經濟快速成長.
作者: 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17-12-27 17:13:00
什麼神邏輯,違法還講的理直氣壯,就不要違法就不會被關不就好。
作者: saram (saram)   2017-12-27 18:16:00
那時不會有"違法"的請放心.只是那些企業都解散了,解散了有人能違法?
作者: a80274 (竹風)   2017-12-29 15:02:00
原來台灣的公司不違法就會倒光光 勞工全部失業呀?
作者: saram (saram)   2017-12-30 00:33:00
法令公布後...怎麼有違法的機會呢?不倒就要違法,倒了,就不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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