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Wiki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職場霸凌 定義
職場霸凌又稱職場暴力,泛指在工作場所裡,個人或團體對於同事或是下屬進行不合理的
霸凌行為。包含言語、非言語、身體、心理上的虐待或羞辱。
職場霸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
、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
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
職場的霸凌可以是在許多的情況和形式下發生的,也有學者用以下這些行為來做為職場霸
凌的判斷:
. 重複(經常發生的)
. 持續的時間(長時間)
. 升級(攻擊程度增加)
. 權力差距
. 歸因意向
[典型]
專業地位的威脅: 包括貶低當事人的意見,公開進行專業上屈辱,指責當事人缺乏努力,
恐嚇使用紀律或懲處程序。
個人地位: 包括破壞個人信用,破壞性的影射和諷刺,進行不適當的笑話目標,持續的戲
弄、對罵、侮辱、恐嚇、威脅。
隔離: 包括阻止訪問的機會,身體或社會隔離,隱瞞必要的信息,保持目標的循環,而忽
略或排除。
勞累過度: 包括不必要的壓力,不可能的最後期限,受到不必要的干擾。
不穩定: 包括不承認良好的工作毫無意義的任務分配,卸責,反復提醒失誤,設定目標失
敗,移動團隊目標卻瞞著當事人
[霸凌參與者之間的關係]
根據研究顯示,大部分的施暴者是主管,其次是同事,少部分比例的施暴者是下屬或客戶
。 因此,職場霸凌參與者的主要關係大概可以表示為:
. 上司與下屬之間
. 同事之間
. 員工與客戶之間
. 組織之間
霸凌的行為顯示了上司和下之間之權力的差距,主管有時候是為了釋放自己的壓力而欺負
下屬,上司對於下屬權威式的管理行為也屬於一種霸凌行為,使下屬害怕上司。另一方面
,有某些學者認為,霸凌行為是職場中一種積極的表現。 職場霸凌可以歸因於組織的權力
和控制;霸凌行為也是權力的一種代表。 如果一個組織想要改善職場中的這種情況,必須
先改變策略和風氣。
職場霸凌也存在於同事間,可以是「施暴者」或者是受害者,發生在同事間的職場霸凌,
通常對於受害者較不利,因為目擊者不想成為下一個被霸凌的目標,所以通常會站施暴者
的一方,這種方式往往會鼓勵施暴者繼續這種行為。
所以上你可看看有沒有符合的, 然後看看公司條文, 近來炒得火熱的"人資"其實職務就
該包括協調處理員工關係, 包括霸凌. 但看大家的反應HR做好文書行政工作就可了. 事實
上即使心理專業都不定能處理好 (心理醫師/治療師) 而公司HR去處理在台灣可能也只淪
為上意的另外意思, 有時候申訴成功並不是為了處理霸凌, 也看過高層是為了處理政治,
抓到一些潛在威脅對手的辮子, 不是真霸凌反而變政治霸凌(?)
我覺得一般員工, 還是要靠自己蒐證找律師, 找勞工局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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