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公司待了兩個禮拜
因為有其他規劃,今天跟主管提了辭職
主管說一定要待到找到人我才能走人
想問問大家
1、我工作未滿一年,不需要提早講
我如果當天走人,剩餘天數老闆可以用曠職
扣我薪水嗎?
2、主管說一定要辦完離職手續才能領薪水,
這樣扣留薪水是合法的嗎?
謝謝了~
兩個都不合法,直接搬勞基法出來跟他談!不給?就檢舉吧.....
工作未滿3個月要離職無須預告雇主,薪水沒給一樣向勞公局申訴
樓上不要亂講 扣住薪水絕對是公司不對然後噓你第二份了還給呆呆公司欺負留下你提過離職的證據 其他請公司走法律途徑來要 當然公司要舉證
作者: cabessa (無) 2018-07-17 20:42:00
扣薪肯定違法,真被扣了就直接寄存證信函過去~
作者:
ytw8216 (ytw)
2018-07-17 21:24:001勞基法有規定 2違法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18-07-17 22:26:00才2個禮拜,當天走都不會怎樣,而且雇主不能隨便苛扣員工薪資,基本上離職手續有辦好,其他的都是對方在拖時間
作者:
x20165 (八風å¹ä¸å‹•)
2018-07-17 22:35:00不用等人到 也不用交接
勞基法只有離職預告沒有離職手續啦真要說手續你email寄出去告知離職也是手續
作者:
siaapple (西亞愛蘋果)
2018-07-18 07:17:00不用甩他
作者: ms0545173 (小影) 2018-07-18 20:00:00
才做兩個禮拜就要等他找到人 會不會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