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有一年就這麼巧才剛把婚假請完,
接著就要請喪假了。
婚假還是分批在三個月休完,
沒去渡蜜月,只是去處理一下兩家的瑣事。
意外與明天真的很難說誰會先到,
長輩來不及喝喜酒就先去更好的世界了。
在發病危時就有先跟老闆報告過,
也事先規劃可能會請假日期,把職代分配好。
才請了一天先去幫忙,
再回到公司就「被非自願」離職了。
沒人想請喪假,
一年請兩次喪假也不是誰願意的。
相信人都有同理心,但也有人渣就是了。
只是想跟原PO表達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那公司怎麼被我檢舉到飛起來也是後話了。
※ 引述《tsukiji (大司壽)》之銘言:
: 今年外公5月份往生了,有請一次喪假
: 早上接到電話外婆狀況也不樂觀,可能撐不過今晚
: 想請問同年外公和外婆都因病往生,能請兩次喪假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