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小弟我原本是業務、客服類的工作
年後轉職到影音剪輯這類型的工作
有找老師上課(PR、AE),也有做出幾支作品
今年七月初找到一份工作
報到前覺得這工作還不錯
進去後才發現是慣老闆各種搞員工
跟其他部門的同事聊過才發現
我這部門的每任同事都做不到半年就被搞走了
而我做不到一個月就被弄走,一開始公司還想叫我簽自願離職書
折騰了一番才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資遣費還給我算錯少給我錢
(不好意思以上小小抱怨)
工作都有在進度上,主管的要求都有做到,也都有如期產出影片
現在問題在於
我這份工作要放在履歷上嗎,想說任內做的影片可以放在作品集
畢竟是轉職後的第一份工作的作品
如果要放的話該怎麼說明這段工作經歷呢@@
先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