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一個業務就是拿現金給財務沖掉,這件事很多人知道
: 他也沒申請任何費用
: 這邊大家事情很多, 很多人寧願自己付掉省得一直跑流程
: 無法自行加價
: 目前待的公司規模很大
: 什麼東西都要簽呈簽核
: 價格上系統後都是支票匯款進公司
: 就算加價了,630→660
: 客戶若少付10元我還是要貼
大開眼界。這完全不對吧。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制度設計要支票匯款進公司?
就是為了避開讓業務涉入"解款",一涉入很多莫名其妙的問題會出來。
今天不是公司拿到的錢總數對了就好了便宜行事而已
想想看,今天這些差價,如果是甲方採購貪汙私吞了,他爆出來被抓
那火會不會燒到你,會不會被質疑為共犯,所以才有墊錢掩護
不見得吃虧的一方就聖光護體喔
背信罪的構成要件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
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
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沒有簽呈,公司沒有承認,業務可以自己決定尾數不用收了? 是不是損害公司的利益
你說你吃虧補錢了,看好最後一句,未遂犯罰之。
這看起來恐怕不太妥當吧
另外再補充下
兇、不耐煩、一直念、酸言酸語
一直都是台灣職場上的老套招數,想讓對方怕麻煩便宜了事
遇到千萬不能怕麻煩,也不需要有什麼情緒起伏,要當作警訊處理。
搞不好其實是財務身上有鬼,要不然沖個尾數這種跟沖咖啡一樣屁大的事
正常報上去老闆眼皮子也懶得抬一下,有什麼好GG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