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回覆一下這件事
第一次的協調開完了
奉勸高雄要勞資協調的
調解人真的不要指定民間
選擇另外兩個會比較好 哪怕時間會比較久
調解人一開始就告知不允許錄音
後續一直詢問勞方為什麼要討的錢沒有算清楚金額再來
調解員認定我的宣告契約無效不合法
聘書上寫的是 訓練期所以就算過了3個月資方認定不合格就可以一直延後
附上我的聘書內容
https://i.imgur.com/THFbPj9.png
另外調解人沒問是否要二次調解
勞動關係課的人告知應該是調解人認為二次調解無意義
這件事情會等到後續有司法仲裁再來更新
後續如果判公司有違法事實 我會再來更新最後結論 及 公司名稱